邱澄振
邱澄振
邱澄振(1926.11—),福建漳浦人。毕业于厦门大学,1949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
人物介绍
邱澄振(1926.11—)福建漳浦人。毕业于厦门大学,1949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1945年升入厦门大学法律系。解放战争期间,在厦大参加进步学生运动。1948年,人民解放战争形势发展迅速,厦大法律系学生、中共地下党员林学友等发起组织厦大新法学研究会,团结进步学生开展学生运动,组织学习进步书刊,开始探索马克思主义法学。而更重要的是为配合解放战争开辟了第二战场。1949年5月,在厦大由叶绍书同志介绍参加中共闽中地下党组织,积极开展地下斗争,1949年8月奉地下党组织令,转移南安山区闽浙赣边区游击纵队闽中支队。旋即赴石狮江配合人民解放军29军,动员船工准备解放金门县。后因形势变化,厦门军管会在泉州市成立,因工作需要奉调军管会政务部司法接管组。当时,政务部主任是梁灵光。厦门解放后,随军入城接管中国国民党司法机构(包括地方法院、地方检察处、高等法院厦门分院、高等检察处、厦门看守所)。接着参与筹建厦门市人民法院。1950年厦门市人民法院成立,被任命为民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从此一直在厦门司法系统工作,曾任市人民法院(后改制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刑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司法行政科科长兼任中共厦门市委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当时领导小组是杨布任组长,统管公、检、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曾赴北京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任法院福建组副组长,后参与筹建厦门市司法局。1980年厦门市司法局成立,任副局长。1984年调市政策研究室工作,参与草拟厦门特区五个法规,并参加厦门经济特区经贸考察团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学习取经。邱澄振在市法院及市法学会工作期间,凡法院有关诉讼或非诉讼事件的典型试验,常被法院领导推上第一线。如1958年炮击金门时,审判潜入的中国国民党特务案件(八一电影制片厂特来厦门市拍摄《福建人民抓特务》记录片)。因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制不健全,大量民事案件需依靠人民群众调解处理。当时曾为群众排解纠纷日夜操劳。又如1951年贯彻婚姻宣传的何乡典型试点;1954年的普选法庭;1956年刑事诉讼试行正规程序等等,都做出显著成绩,曾被评为厦门先进司法工作者。“文革”后,邱澄振兼任厦门职工业余大学、厦门电大法学教师、教授《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事诉讼法》。中国改革开放后撰写36篇法学文章,发表于省、市报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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