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履芬(1827—1879),字彦清,一字生,号沤梦,祖籍浙江江山,随父客居
苏州市。幼承家教,又从名儒王韫斋学文,酷爱诗词,通晓音律。
爱新觉罗·旻宁二十六年(1846),入国子监为太学生。
咸丰七年(1857),捐户部主事。
光绪五年(1879),代理
嘉定区知县,因为民雪冤与
两江总督沈葆桢不洽,含愤自杀,
巡抚吴元柄闻其为雪民冤而死,从厚殓恤。著作有《古红梅阁集》(内有骈文2卷、古近体诗5卷)、《鸥梦词》1卷。
工诗词,为文渊雅深厚。性嗜书籍,遇
善本不惜重价全力购求,又不能购者,则手自抄录,每日抄数十张,终日伏案抄写。所居有书屋名“古红梅阁”,书籍环列,满架溢,藏书富一时。编有《古红梅阁书目》,著录图书400余种,其中有
日本刻本、精批校本、抄本、稿本较多,与藏书家
叶昌炽为忘年交,交谊颇深。卒时,其子年幼,书不能传,亦流散。后来叶昌炽、
章钰、
潘景郑、
叶景葵等藏家均有其旧藏之本。藏书印有“江山刘履芬彦清氏收藏”、“莎厅课经”、“彦清珍秘”等。著《鸥梦词》、《古红梅阁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