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德初以荫生授
四夷馆主事,再迁
刑部郎中。
雍正四年,授湖北按察使。时布政使张圣弼坐亏空论罪,宪德上官,圣弼诣,宪德下诸狱。疏闻,上奖其能执法。寻就迁
巡抚。
五年,调
四川省。张献忠之乱,四川民几尽。乱初定,
吴三桂叛,其将吴之茂、
王屏藩等入川,与我师久相持,民受其害,土旷人稀。
康熙帝间,休养久,垦辟渐广,经界未正,田粮多不实。巡抚
马会伯奏请清丈,以调湖北未行,上以宪德。宪德奏:“四川昔年人民稀少,田地荒芜。及至底定,归复祖业,从未经勘丈,故多所隐匿。历年既久,人丁繁衍。奸猾之徒,以界畔无据,遂相争讼。川省词讼,为田土者十居七八,亦非勘丈无以判其曲直。”上复谘川陕
总督岳钟琪,奏与宪德略同,乃下九卿议行。遣给事中高维新、
马维翰,
御史吴鸣虞、吴涛如
四川省,会同松茂、
西昌市、川东、永宁四道分往诸州县丈量:维新永宁道,维翰建昌道,鸣虞松茂道,涛川东道。鸣虞先期示复明旧额,宪德阻止之。他道凡民间屋基、坟墓、界埂、水沟、园林皆不入勘丈,鸣虞独不然,民惊扰,又需索丈费。宪德疏请罢鸣虞,维新事先竟,上令续勘松茂道。涛治事迂钝,维翰事亦竟,宪德请以佐涛。
万州区民愬涛丈量不公,悬旗聚众,
垫江县、忠州民亦以为言。维新松茂道事又竟,宪德又疏请罢涛,以维新、维翰分勘
川东道。
七年十一月,通省勘丈毕。旧册载上、中、下田地都计二十三万馀顷,丈得四十四万馀顷,增出及半;而诸
土司地纳粮以石计,亦次第具报,视原额加增。户部奏请视丈出田地照则徵粮,上谕曰:“从前隐瞒,科则止据实更定,毋追咎。至额粮稍重诸州县,即比照就近适中科则核减,俾民力。”宪德奏:“各属徵粮科则,轻重悬殊。原重
通江县诸县,请减轻;原轻郫、灌、
温江区三县,亦据实呈请原增。臣等拟原重田地,令与接壤地方
相等比照科算;原轻田地,亦应按则加增,不致小民偏枯委曲。”於是
成都市、华阳、
新津区、郫、温江、长寿诸县俱增上则,
都江堰市增中则,
绵阳市、
绥宁县改分上、中、下三则,
江油市增下则,
三台县、
屏山县、
雅州、
名山区、荣经、芦山、峨眉、夹江、通江赋偏重,均视邻县量减,巴县赋最轻,上田不及一分,以地瘠不增,他州县皆仍旧则。其有丈见田少粮多,经原户声请,皆予开除。上命招他省民入川开垦丈增田亩,宪德奏请以丈增地亩分科则编字号,
计数均分,户给水田三十亩,或旱地五十亩;有馀丁,增水田十五亩或旱地二十五亩。丁多不能养赡,临时酌增。或有多馀三五亩,亦一并给垦;畸零不成丘段者,酌量安置,给以照票,并牛种口粮,分年升科。皆下部如所议行。
八年,
垫江县、忠州民杨成勋等群聚为乱,署川陕总督查郎阿遣兵捕治,成勋自经死。获其徒陈文魁、杨成禄等,得所为怨白,言祸起戊申年奉旨清丈,科派需索累民。查郎阿疏闻,谕曰:“
四川省清丈之议,始於
马会伯,而成於宪德。朕慎选科臣前往科理,诫以剔除积弊,安插善良,并非为加增赋税而起。勘丈造册,各官供应,皆令动帑支给,不使几微烦扰我民。今年事竟,宪德具本代川民谢恩,谓通省士民,咸称清理疆界,使强无兼并,弱无屈抑;又将田不敷粮之户,悉予开除。疆界既已分明,额赋尤为公溥,朕以为经理得宜矣,岂意奸民啸聚,竟以清丈苛虐为言?怨白称奉旨清丈,岂宪德等但以清丈称为奉旨,於前者奏请未晓谕於众耶?陈文魁诉状,并称颂川省上司,是必宪德等沽誉干名,何不将朕德意
宣播,而乃蒙混含糊,使奸民得以藉口耶?宪德既称通省士民欢呼感戴,何以尚有陈文魁等暗结邪党、肆行诽谤?可见平日化导未周,董戒不力,令宪德将朕此旨刊布晓谕。”
宪德抚
四川省七年,屡请更定州县疆界,有所省置,收
天全县土司改流设州,并升
雅州为府隶焉。宪德议开紫古矿厂,会儿
斯特拉斯堡生番入边杀掠商民,上令封闭。宪德以川省米贵,请暂停商贩。逾年岁,上令弛禁毋遏籴。初
上官姓,以四川驿、盐、茶三政皆属按察使兼领,未足司稽,请增设驿盐道专司其事,从之。及清丈事将竟,奏言盐、茶积弊,请令清查地亩科道诸员兼司搜查。上谕曰:“川省盐、茶既特设
道员,自有责成,如不能胜任,当予参劾,别择贤能。盐、茶积弊,相沿已久,应从容清理,安可如此严急?奏请搜查,更属谬妄。汝诸事料理过於促迫,不肯实心任事,於此奏毕见,后当深戒。”十一年,宪德奏盐道曹源混发引目累商,谕曰:“盐课引务,汝有督率之责。曹源邠果不法,当列款纠参。若止改拨不当,何难商酌更正。今但请敕部察议,将政视如无涉,诚不知汝何意?朕甚鄙汝玷
督抚统辖训饬之任也!”
寻召还京,授工部尚书。十二年,调刑部,仍兼工部,署正红旗满洲
都统。十三年,被罢免,保留尚书衔。
乾隆元年,命赴
清泰陵督工。五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