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特别区域
察哈尔特别区域
察哈尔特别区域是中华民国时期的一个行政区划,成立于1914年7月,由北洋政府设立。该特别区域的行政中心位于张北县(今属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哈尔省特别区域的辖区包括锡林郭勒盟的10个旗、察哈尔左右翼的8个旗以及境内的各牧厂,还新设了兴和道,下辖7个县。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撤销察哈尔特别区域,改置为察哈尔省。
历史变迁
察哈尔特别区域在1928年被南京国民政府撤销,随后改置为察哈尔省。
行政区划
察哈尔特别区域的行政区划包括锡林郭勒盟10旗、察哈尔左右翼8旗、境内各牧厂以及兴和道。兴和县道下辖张北县、独石县(后改为沽源县)、多伦县以及丰镇、凉城县、兴和、陶林4个县。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还设立了商都县集宁区宝昌镇(今太仆寺旗)3个县。
机构和职能
察哈尔省特别区域的行政长官为察哈尔都统,负责统辖所部军队并管理区域内的军政、民政事务。都统署设有参谋长、明朝军事处等职官、机构,并下辖多伦镇守使(后改察西镇守使)、察东镇守使。民政方面,都统之下设兴和道尹,负责治理民政并兼管蒙古旗事务。都统署还设有政务厅、财政厅、实业厅、全区警务处、警察厅、审判处等机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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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历史变迁
行政区划
机构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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