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皙
李令皙
李令皙(?-1663年6月31日),原名木实,字霜回,后改名本实,字木生,后改为令皙,明末清初文人。
人物生平
李令皙在天启四年(1624年)成为举人崇祯十三年进士,任江阴知县。明朝亡后,庄廷鑨私修《明史辑略》,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徵、韦金佑、韦一围、张篙、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驤等十八人於其上,又说明此书是根据朱氏(即朱国祚)的原稿增删而成。顺治帝十八年(1661年)为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鳌拜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到湖州市彻查。康熙二年(1663年)正月二十日农历旧年,前来李令皙拜年的客人络绎不绝,李家百馀人连同拜年的亲友皆遭逮捕。这时廷已死,被掘墓刨棺,枭首碎骨。此事牵连甚广,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6月31日)李令皙被凌迟处死,其子李焘等四人皆斩杀,史称「庄廷鑨明史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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