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卞,
北宋曹州冤句人,字彦法。嘉二年科举考试的榜眼,北宋政治官员。
嘉祐二年,窦卞考中进士第二名,他最先通判汝州,还曾被任命为集贤校理、知太常院、知州、
东京汴梁推官等。1068年,黄河决口,窦卞分发粮食赈济百姓。1077年,窦卞被免去官职。
窦卞,在嘉祐二年考中进士第二名,被任命为汝州通判。后来担任深州知府。
熙宁元年(1068年),黄河决口,他分发粮食赈济百姓。回到京师后,任户部判官,不久,又升为天章阁待制。在任时,曾经推荐王永年做官。
赵顼熙宁初年,
黄河在和
滹沱河口相接汇合的地方溃口,洪水泛滥及各郡城镇,又加上发生大地震,流离失所的灾民从
恩州、
冀州逃过来。窦卞打开常平仓,拿出粮食拯救灾民。管仓的官员劝说窦卞,擅自开仓会获罪。窦卞说:“等到皇上批准再发粮,百姓已经饿死了。我宁可舍一身而救活几万人。”不久,窦卞将此事奏请皇上,皇上下诏令批准了他的做法。
北宋神宗年间,窦卞与王永年关系亲近。窦卞几次帮助王永年调任官职。王永年为了表示感谢,便请窦卞等人聚饮,期间王永年让自己的妻子对窦卞等人劝酒,席间行为不检点。后来,王永年因偷盗书库图书卖钱而入狱,审讯中供出之前和窦卞聚饮时淫猥情节以及窦卞受巨额贿赂的事情。朝廷认为高级官吏如此勾结无耻小人,影响恶劣,便把窦卞撤销原职,发贬到舒州露仙观。
窦卞虽然是封建社会官员,他的变通精神可贵,而他的“以一身救万人”的精神更可贵,没有这种精神,是没有胆量变通的,故而变通不仅是智谋问题,也是品德问题。(《方法论》 评)
窦卞为官清廉,刚正不阿,但却人生坎坷,因王永年一事受到牵连,被
御史蔡承禧借机诬告,受冤而死。(潮新闻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