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昕(1914-1968),原名张云祥,
利津县人,革命烈士。曾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省委组织部秘书、新蔡县委书记等。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于1968年去世。
张昕出生于
山东省利津县城区西南街的一个贫困家庭。自幼勤奋求学,先后就读于县城书院街小学和利津师范讲习所。1935年,通过亲友资助,考入山东平原第五乡村师范。在学校期间,受共产党员李竹如、马霄鹏的影响,积极参与抗日救亡活动。
1937年
七七事变爆发后,张昕投身抗日救国行动。同年冬季,他在
河南省南阳组织抗日武装。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参加
新四军。在此期间,他担任过汝南中心区委书记、新蔡地下县委书记等职,利用家庭教师的身份作为掩护,开展抗日武装工作,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
1946年,张昕参与了新四军在宣化店地区的“
中原突围”,成功突破
中国国民党军队的包围。随后,他被派往鄂豫陕边区的
镇安县、郧西、洵阳一带,协助创建革命根据地,担任党委副书记兼三县办事处主任。
新中国成立后,张昕继续在军队中发挥重要作用,历任西南军区直属政治部副主任、西南军区后勤生产部和财务部副政委、总后武汉后勤学校政治委员、长春
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政治委员等职。他致力于军队后勤工作的改进和发展,同时不忘学习和提升自己,曾在总后武汉后勤学校任政委时亲自授课并推广教学经验。
“文化大革命”期间,张昕遭到林彪集团的诬陷和迫害,被非法关押和刑讯逼供。尽管如此,他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的坚定意志。1968年5月15日,张昕因迫害而逝世,享年5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