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华,字用先,号东崖。明嘉
定州市人。(今四川乐山人)“嘉定四谏”之一。
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
进士,授大理寺评事,不久升任
监察御史,巡按
贵州省。数进直言,不为所用。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被罢官为民,正德十六年(
李炎死,世宗继位)起用为
河南省按察副使。
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以业绩德行卓异人朝任大理寺少卿。因直言上谏,两次停职。嘉靖六年被下狱,发配
辽阳市。逢大赦,病体难支,行至
静海区病故。
李恒时追认为左
佥都御史。(唐长寿)
为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授大理寺评事,不久升任监察御史,巡按贵州,“苗乱,偕
巡抚讨之,破寨三百六十”。在朝时,徐文华或上书救
胡世宁、或力谏不可迎西域乌斯藏佛,或揭发总兵马昂献已出嫁之妹给皇帝邀宠等。数进直言,不为所用,反遭
朱厚照怒斥,责其轻率论事,口出妄言,命下诏狱。
正德十一年(1516年)被废黜为民回乡。
正德十五年夏,“嘉定四谏”与张凤、章寓之、王宣等七人同游
峨眉山,
灵岩山寺“七贤诗碑”刻有徐文华诗一首:“杉外疏钟断续闻,灵岩清晓渡溪云。苍茫还有看山兴,独立无言到夕。”刻碑于灵岩寺(现存报国寺)。
正德十六年武宗死,世宗继位,徐文华起用为
河南省按察副使。
嘉靖二年(1523年)以业绩德行卓异累迁至大理寺少卿。因直言上谏,两次停职。嘉靖三年,“会议大礼,(徐文华)偕数大臣力争,
张璁、
桂萼憾之”(《
嘉定府志》)。七月十二日,徐文华在左顺门哭谏,受廷杖。嘉靖六年秋,因受山西李福达反词案牵连,当局强加徐文华“阿附御史杀人之罪”,被下狱,以罪发配
辽阳市。大赦还乡,行至
静海区(今属
天津市)而病故,客死他乡。
李恒时追认为左
佥都御史。
民国《
乐山县志》载:“少卿徐文华墓,城西四十里老鹰岩观音寺后大坟坝,石碑大字仅存题曰:皇明
监察御史赠中宪大夫大理寺少卿徐公配封孺人加封太恭人饶氏墓。墓前石麟及御赐石坊具存。”1981年
乐山市文管所从该墓中收集到墓志铭一方,系
安磐撰文。经笔者研究,证明该墓并非徐文华墓,而是徐文华父亲
徐大寿夫妻合葬墓。证明徐文华确是客死他乡,并未归葬故里。
《
明史》列传有为徐文华作传。《明史》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九:
江西省副使
胡世宁坐论宁王宸系诏狱,文华抗疏救曰:“世宁上为圣朝,下为宗室,竭诚发愤,言甫脱口,而祸患随之,亦可哀也。宁王威焰日以张,隐患日以甚。失今不,容有纪极。顾又置世宁重法,杜天下之口,夺忠鲠之气,弱朝廷之势,启宗藩之心,招意外之变,皆自今日始矣。”不纳。
帝遣中官刘允迎佛乌斯藏,文华力谏。不报。马昂纳妊身女弟于帝,又疏谏曰:“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妇。陛下
万乘至尊,乃有此举,返之于心则不安,宣之于口则不顺,传之天下后世则可丑。谁为陛下进此者,罪可族也。万一防闲阔略,不幸有
李园、
吕不韦之徒乘间投隙,岂细故哉。今昂兄弟子侄出入禁,陛下降绌等威,与之乱服杂坐,或同卧起,坏祖宗法,莫此为甚。马姬专宠于内,昂等弄权于外,祸机窃发,有不可胜言者。乞早诛以绝祸源。”亦不报。文华既数进直言,帝及诸近幸皆衔之。会文华条上宗庙礼仪,
祧庙、、特享、出主、食,凡五事。考证经义,悉可施行。帝怒,责其出位妄言,章下所司。礼官暗于经术,又阿帝意,遂奏文华言非是。命下诏狱,黜为民。时
正德十一年十月也。
世宗即位,起故官,历
河南省按察副使。
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入为
大理白族自治州右少卿,寻转左。时方议兴献帝“大礼”,文华数偕诸大臣力争。明年七月复倡廷臣伏阙哭谏,坐停俸四月。已,
席书、
张璁、
桂萼、
方献夫会廷臣大议,文华与汪伟、
郑岳犹力争。
武定侯郭勋曰:“祖训如是,古礼如是,等言当。书曰大臣事君,当将顺其美。”议乃定。及改题庙主,文华谏曰:“孝宗有祖道焉,不可以伯考称。武宗有父道焉,不可以兄称。不若直称曰‘孝宗敬皇帝’、‘武宗毅皇帝’,犹两全无害也。”疏入,命再夺俸。
六年秋,
李福达狱起。主狱者璁、萼、献夫,以议礼故憾文华等,乃尽反狱词,下文华与诸法官狱。狱具,责文华阿附
御史杀人,遣戍
辽阳市。遇赦,卒于道。
隆庆初,赠左
佥都御史。
自
大学士毛纪、侍郎
何孟春去位,诸大臣前争“大礼”者,或依违顺旨,文华顾坚守前议不变。其被谴不以罪,士论深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