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谟
徐谟
徐谟(1893年10月21日—1956年6月28日),字叔谟,江苏吴县人,法学家、政治学家,外交官。曾任国际法院法官,是首位出任国际法院法官的中国人。1956年6月28日,徐谟因心脏病突发,在海牙国际法庭法官的任上于荷兰海牙去世,终年63岁。
个人经历
1893年10月21日,徐谟生于江苏吴县。其父为当地中学教师。其母江兰陵是“兰陵女校”的创办者。徐谟早年即就读于兰陵学堂。1904年他11岁时随父亲到上海市,入读南洋公学附属小学,后升入南洋公学。1914年考入天津市的北洋大学法律系。1917年自北洋政府大学毕业,获法学学士。毕业后他回到江苏省,在江苏省省立扬州第八中学任英语教师。
1918年,他在北京通过司法考试。1919年9月,北洋政府举办外交官招聘考试,徐谟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1920年1月,他被派往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中国驻美国公使馆见习。1921年至1922年,在华盛顿会议上担任中国代表团秘书,受中国代表团团长王正廷器重。
1922年,他获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22年7月至1926年,他在南开大学政治系任法学、政治学教授。1924年,他当选文科书记,1925年当选文科主任。在南开大学任教期间,他受到校长张伯苓的信赖。在这期间,他成为了天津律师协会会员,并任天主教天津教区所办的《益世报》主编。
1946年,徐谟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任职三年(至1949年)。1948年他任职将满三年之前一年又连选连任。1956年,他还当选为国际法学会副会长。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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