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珍
民国时期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
邱珍(1873-1939)字伯藏,号果轩,派名礼珍。江西省宁都县石上镇莲塘村人。1910年,北京法律学堂毕业。民国初年,当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1928年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1939年病逝。
人物生平
1899年,督学使者吴士监按监宁都举行岁考,一连六场,珍皆名列榜首,邱和鸣与珍弟邱璧亦均名列前茅,故吴云:“宁都前有 ‘三魏’ (魏际瑞魏禧魏礼),今有 ‘三邱’。”
1902年,拔优贡,中举人。初任宁都县梅江书院院长,继任江西豫章法政专门学校首任校长,后赴苏州市从事职业律师。曾任民国政府最高法院检察官,被派往北平市接受清大理院档案。不久,又任江西高等法院民庭长、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院长兼民庭长。
1917年11月为临时参议院议员。
1918年8月为安福国会众议院议员。
1923年冬,珍两任国会众议院议员,时北洋军阀曹锟为谋总统位,以巨金贿赂众议员,并对议员严密监视,不许离京。珍一察觉,即借口送侄南归,抛却乌纱,保得一身正气。因其为人清正,处世廉明,故深受乡人称颂。其弟璧中肯地评价其说: “性敦厚,神清气和,无疾言色。有所不可,介然自守,不随俗苟同。两举众院,持正义,拒贿选,蜚声议席,服官法界二十余年,依据法理,参酌俗情,讼得其平。”
1928年11月27日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
1939年,珍病逝于铅山县河口镇任所,享年67岁。
个人作品
珍谙法律,工诗,善文言文,著有《瘦吟诗稿》、《浔厅判》等,可惜文稿散失,未能行于世。其生平事略 《江西通志》、 《江西近现代人物传》有载。
轶事典故
邱珍四岁启蒙,母曾氏口授 《千家诗》、 《唐诗三百首》、 《大学》等,即出口成诵。五岁学书,用笔灵活,舅父曾铭,见而喜之,精心指点,后成闻名乡梓之书法家。十三岁能剖析孟浩然王维两家诗之特征。其父试挑选一些珍从未过目之孟、王诗,隐名让其辩识,竞识别无误,屡试屡应。问其原由,答曰: “两家诗皆恬淡自得,孟诗有山林气,王诗则较华贵耳。”十八岁中秀才。不久父丧,家道中落,设馆授徒为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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