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诗权,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湖北宜都人。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
1984年7月-2000年6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任教,先后任经济法系党总支副书记、副系主任、系主任,学校教务处长;1994年晋升副教授;1998年晋升教授;1995年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2000年6月-2008年6月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兼任司法厅机关党委书记、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2008年6月-2013年12月
湖北警官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教授,兼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现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民商法博士生、湖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湖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中心校外研究员,被评为
湖北省“首届十大青年法学家”。
能为本科、硕士研究生主讲民法学、民法总论、亲属法、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民商法系列课程,从1996年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
在《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9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13篇,主编、副主编、参编著述9部,获奖成果10多项,完成和承担司法部部级科研课题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