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琉球语:郑迵/テードー Teedō;1549年-1611年10月24日)和名谢名亲方利山(“亲方是
琉球王国对重要士族授予的荣誉称号”),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的政治、军事人物。
郑迵是
长乐区移民郑肇的后裔。1540年出生于琉球国
久米村的郑氏湖城殿内家族里,其父郑禄任通事一职。16岁作为官生前往
明朝,入学国子监达六年之久,归国后任职于琉球国朝廷,负责管理向明朝朝贡的事务,领浦添间切谢名村地头。1579年随马良弼赴明朝朝贡。亲明派官生出身的郑迵,在思想上与精通日本文化的三司官
翁寄松(城间亲方盛久)互相对立。1605年,翁寄松因为郑迵的谗言被贬为地头职。翌年,57岁的郑迵被任命为新的三司官,成为
琉球王国历史上第一位拥有中国血统的三司官。
1591年,萨摩藩岛津义弘致书
尚宁王,指出
丰臣秀吉欲出兵
朝鲜,命令琉球在明年二月前,将7500人十个月的粮食运至萨摩藩的坊津,然后设法运往朝鲜。郑迵认为这是十分无理的要求,主张强硬的拒绝这一要求;并且遣使向
明朝报告,称
日本欲从朝鲜入侵中国。1598年,
琉球王国的进贡船遇风漂至日本仙台,
德川家康遣返了船只,要求琉球遣使向日本谢恩,又遭郑迵拒绝并厉声斥责。
1609年,萨摩藩遣
桦山久高入侵琉球。萨军进犯
那霸港时,郑迵与
毛继祖(丰见城亲方盛续)奉命防御,分别据守那霸港附近的三重城和屋良座森城奋力抵抗,但最终那霸港被攻陷,郑迵被俘。
首里城被攻破后,郑迵同
尚宁王等贵族被虏至
鹿儿岛市。此后郑迵被囚禁。
岛津忠恒遣人劝降郑迵,但他拒不投降。
1611年,岛津忠恒企图强迫尚宁王等人签署《掟十五条》(掟十五ヶ条),臣服于
江户幕府并接受萨摩藩的支配,遭郑迵的严词拒绝和厉声斥骂。愤怒的岛津忠恒下令杀死郑迵。其死因,共有两种说法:一说被斩首,一说被烹刑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