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木洪乡(
蒙古语:ᠨᠣᠮᠤᠬᠠᠨ ᠰᠤᠮᠤ,汉语拼音:Nômhôn Xang)是位于中国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的一个已撤销的乡。2005年12月12日,诺木洪乡被撤销并并入
宗加镇。诺木洪乡的历史成为海西行政区划史的一部分。
诺木洪乡在历史上曾设有
诺木洪农场,该农场隶属于
青海省司法厅管辖,主要关押有严重罪行的罪犯。2002年,诺木洪农场迁入
格尔木市。随着2005年的行政区划调整,诺木洪乡被撤销,其行政职能和地域被划归至宗加镇。
诺木洪遗址乡下辖诺木洪、艾斯里金、乌图、哈西哇、田格里、路北、路南等7个村(牧)委会。1956年建立太吉乃乡,1958年更名为诺木洪公社,1984年改制为诺木洪乡。2005年,
都兰县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撤销
宗加镇和诺木洪乡,设立宗加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原诺木洪乡政府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