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析
临汾市置
泰平县,
北周避太祖讳改名太平。自此历朝县名均不改;故治在今
襄汾县汾城东北二十五里太平故关城,今称
古城镇。唐
贞观七年(633)移治敬德堡,即今汾城。宋、元属州,明、清属平阳府,民国三年(1914) 改名汾城县,属
河东道。1954年
襄陵镇与汾城二县合并为襄汾县后,县级机关移驻史村。1958年11月襄汾县撤销,并入临汾县。1959年10月又恢复襄汾县。
汾城,顾名思义,就是汾河岸边的城邑。汾城这个概念早已有之,但和现在的汾城不是一码事。《
史记》中提到秦魏交战,秦兵直捣魏国腹地“兵屯汾城”。这个“汾城”指的是战国时期三晋之一魏国的城邑,现在襄汾县
赵康镇的
晋城市。
北魏时期,将西汉时设置的
临汾市北境分设
泰平县,县治即今襄汾县
古城镇。
北周为避
宇文泰宇文泰名讳,改为
云中县。后来,
李世民把现在汾城这块地方封给大将
尉迟敬德,尉迟恭封号鄂国公,这里就称做
鄂公堡。尉迟恭比太平县令的名气可大得多了,于是,唐
贞观七年(公元633年),太平县城就从古城移治到这里,这里从那时起改名成为太平县。千百年来,
襄陵镇和太平县沃野连属,经济富庶,人们安居乐业,素以“金襄陵,银太平”并称于世。
民国三年,1914年1月,
山西省在全面调整省内区划地名期间,鉴于当时全国已有3个
太平县,所以又选了县城里拥有悠久历史的汾城为名。再到1954年,襄陵县与汾城县合并后称
襄汾县。汾城县就“降格”成为
汾城镇了。
古代,作为城邑,必须有城墙、街巷、府衙、
庙宇、店铺、居民,也必须有行政、戍守、商贸、教育等职能。单从建筑论,除了城墙、民居之外,不外乎衙署类建筑,市场性建筑,礼制性建筑以及宗教类建筑,所有这些特征汾城都得到了较好的保存。
这里至今保留着从金大定二十三年(公元1184年)到清末的建筑十一处,有近四十余座保存非常完整,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占地4万平方米。城西布置有
孔子庙、
学宫、试院、学前塔;西北布置了
城隍庙、魏侯祠、
娲皇庙、观音堂、仓储等;城东布置县署各司衙门、
关林、刑狱等设施。主要街道两侧,民宅栉比,店铺林立,商业繁荣,成为我国现存罕见的、保存完整的古代县级城市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