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处于
汕头市市区核心地带,地处广东省汕头市东部,是汕头海湾新区的核心区域。2014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要把华侨试验区打造成汕头经济特区的经济增长点,带动粤东地区振兴发展。
国家战略层面通侨联侨重要枢纽,发挥华侨资源在新一轮对外开放的积极作用和独特优势。
优势
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处于汕头经济特区核心地带,区位条件优越,比较优势突出,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潜力。
汕头市因侨而立,
潮汕地区大地因侨而兴,遍在中国约5000万海外华侨华人中,潮汕籍侨胞有1000多万,遍布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遍布全球的潮汕籍海外侨胞在当地的各个领域都具有广泛和重要的影响力。在2013年1月26日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广东省人大代表、中共汕头市委书记
陈茂辉表示,汕头市将规划建设面积为36平方公里的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以凝聚侨心,汇聚侨力,将试验区建成华侨华人文化深度融合先行区。
历史沿革
2012年11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汕头海湾新区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
汕头市政府及广东省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汕头海湾新区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汕头市政协经济委建议汕头市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主动推进该项工作,尽快明确海湾新区以及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区域范围、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管理体制和政策导向。
201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建设面向21世纪的海上丝绸之路。汕头以此为重大契机,紧密结合汕头实际,在省政府批准建设海湾新区的基础上谋划创办国家级改革创新平台——华侨试验区。
2013年11月,
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汕头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该规划显示,汕头海湾新区位于
汕头市东部,规划面积约480平方公里,包括核心区和拓展区,其中核心区36平方公里,包括东海岸新城、珠港新城、江滨海新城南滨片区构成的“一湾两岸”城市核心圈,是构建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核心载体。东海岸新城是汕头正在全力打造的海湾新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核心区和起步区,功能定位为华侨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新平台、现代产业发展集聚地、生态型滨海新区。
2013年12月20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创办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请示》(粤府〔2013〕122号)上报国务院。
2014年初,知名侨领
谢国民、
陈有汉、
陈伟南、
林建岳、刘艺良、
陈经纬等先生,联名致信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俞正声主席,建议国家批准在
汕头市设置华侨试验区。
2014年1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函徵求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工信部、侨办等20多个国家部委的意见,国务院20多个部门都对创办华侨试验区表示支持。
2014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2014年10月20日,市委、市政府联合中央政硏室经济局在北京举行“推进华侨试验区建设专家座谈会”,请国家各相关部委的领导专家为华侨试验区建设把脉支招。
2014年11月28日,朱小丹省长在
广州市主持召开座谈会,
戴德丰、
陈有庆、
陈经纬、
周泽荣、
林建岳、刘艺良等36位知名侨领侨商为华侨试验区建言献策。
2014年12月5日,由
中国新闻社与省政府新闻办共同组织的“中央外宣媒体高层考察团”赴
汕头市专题考察采访,并举行高峰对话活动,为试验区建设提供了非常独到的支持和帮助。
2015年1月30日,以“同享海上丝路新商机,共建汕头华侨试验区”为主题的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推介会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
2015年2月2日上午,
汕头海湾隧道项目启动暨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工程结构封顶仪式同时在南滨新城工地现场和海湾隧道南岸举行。
2015年3月12日,
广东省文化厅与汕头市人民政府在汕头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共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加快文化强市建设合作协议》。
2015年5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华侨试验区列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
2015年6月23日,第9次中欧区域政策高层对话会在
比利时首都
布鲁塞尔欧盟总部举行。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何立峰和欧盟地区政策委员科丽娜·克雷楚女士的共同见证下,市委副书记孙光辉代表
汕头市与
安达卢西亚省签署了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地区结对合作备忘录,成为包括
天津市、
武汉市、广州开发区、
成都市在内的中国五个试点地区之一。
2015年6月16日—2015年7月31日,为统一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下称华侨试验区)的形象标识,扩大对外宣传,更好地落实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华侨试验区向社会各界征集能够代表华侨试验区形象的标识(LOGO)。
2015年6月25日下午,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推介会在
汕头大学图书馆举行。市委书记
陈茂辉向
汕头大学校董会名誉主席、
李嘉诚基金会主席李嘉诚先生介绍了华侨试验区规划建设情况,并与参加汕大毕业典礼的汕大校董、嘉宾及师生代表一同探讨如何更好地对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华侨试验区建设。
2015年6月29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通过《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赋予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行政管理的法律主体地位,为试验区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5年7月28日上午,中信粤东城市运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华侨试验区南滨片区挂牌成立,
中信集团进一步加大对试验区的投资力度。截止目前,华侨试验区起步区之一的南滨片区中轴线大型公建项目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和
汕头海湾隧道等建设项目累计投资超8亿元。预计今年年底前潮博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汕头海湾隧道主体工程招标启动。
地理环境
地理位置
汕头市位于东经116°14′至117°19′,北纬23°02′至23°38′之间,韩江三角洲南端,东北接
饶平县,北邻
潮安区,西邻
揭阳市、
普宁市,西南接揭阳惠来,东南濒临
南海。汕头处于“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经济圈的重要节点,是厦漳泉三角区(注:即
厦门市、
漳州市、
泉州市沿海经济开放区)、珠三角和海峡西岸经济带的重要连接点,拥有亚太地缘门户的独特区位优势。市区距
香港特别行政区187
海里,距
高雄市180海里。
汕头港临近西太平洋国际黄金航道,距香港、台湾高雄均不足200海里。
气候特征
汕头市境内大部分属热带,处于赤道低气压带和副热带高气压带之间,在东北信风带的南缘。汕头市地处亚欧大陆的东南端、
太平洋西岸,濒临
南海。冬季常吹偏北风,夏季常吹偏南风或东南风,具有明显的季风气候特征。北回归线从汕头市区北域通过。全市温和湿润,阳光充足,雨水充沛,无霜期长,春季潮湿,阴雨日多;初夏气温回升,冷暖多变,常有暴雨;盛夏虽高温而少酷暑,常受台风袭击;秋季凉爽干燥,天气晴朗,气温下降明显;冬无严寒,但有短期寒冷。年
日照市2000~2500小时,日照最短为3月份。年降雨量1300~1800毫米,多集中在4~9月份。年平均气温18℃~22℃,最低气温在0℃以上;最高气温35℃~38℃,多出现于7月中旬至8月初受
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期间。冬季偶有短时
霜冻。
发展思路
2014年9月15日,《国务院关于支持
汕头市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4〕123号),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赋予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先行先试,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探索新路的重大使命。
跨境金融服务
促进侨资台资高效有序流动。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拓展人民币国际化业务,在CEPA、ECFA和中国—东盟“10+1”框架下提升人民币兑换和结算的便捷程度,拓宽人民币双向流通渠道。面向台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国家,支持侨资、台资和
外资银行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创办资本金上百亿元人民币规模的
华侨银行,设立华侨华人股权投资母基金、华侨产业投资信托基金、华侨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区域性金融机构总部、资金清算结算中心、保险资金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金融数据备份中心、金融服务外包基地、金融数据外包服务基地。探索试验区内注册企业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东南亚国家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
拓展保税业务空间。在试验区延伸发展保税区相关离岸贸易业务,支持境外企业设立资金调度账户,提供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出口加工等两头或一头在外贸易活动的离岸结算,为
跨国公司提供离岸账户管理服务。
创新人民币与
新台币和东南亚国家货币的外汇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外币代兑机构、外汇特许经营机构在华侨试验区办理新台币和东南亚小币种现钞兑换业务。以贸易结算为基础,在试验区内试点人民币对新台币、新元等货币挂牌交易和直接兑换,成为人民币对有关货币的结算中心,通过银行柜台人民币对相关货币的汇率挂牌兑换。
扩大人民币对外直接间接投资。探索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在国家核准额度内开展境外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支持试验区内金融机构扩大对外间接人民币投资的方式和有效渠道,推进华人财富管理业务。
创新保险业务。鼓励侨资
保险经纪公司在试验区设立独资
保险代理公司,为试验区内企业提供保险代理业务。探索发展面向台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国家的再保险业务,鼓励发展中资和中外合资
再保险公司,吸引国际知名再保险公司在试验区开设分支机构,培育发展再保险经纪人。
商贸物流中心
探索发展自由贸易。加强与港澳台在贸易、物流、信息等领域的合作,建立资金、技术、人员、信息便利流动渠道。加强同东南亚地区华侨华人社团的联系,促进本地企业与东南亚国家工商企业交流合作,鼓励东南亚侨商回乡投资兴业。依托侨商海外网络促进侨乡企业“走出去”,到东南亚国家投资兴业。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
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
构建区域现代化物流中心。强化
汕头港的国家沿海主要港口功能,建成辐射粤东服务周边、连接港澳台与东南亚、通达世界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广澳深水港、保税区、广澳物流园的建设和整合发展,完善跨境物流网络,加快形成海上国际物流通道口,完善保税物流监管体系,积极发展保税仓储、贸易采购、配送中转等国际物流。推动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
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
旅游休闲中心
发展生态滨海旅游业。依托“一湾两岸”、“宝岛
南澳岛”等环境景观优美、湾区特色鲜明的旅游资源优势,规划建设国际邮轮码头(地区性母港),深度挖掘现代潮汕文化内涵,重点发展潮汕文化游、生态观光游、滨海度假游和商务会展游,打造享誉国内外潮人、世界知名的滨海度假旅游胜地。以礐石风景名胜区、
青云岩风景区、
苏埃湾红树林生态公园、
达濠岛森林公园串联构建新城绿色动脉;以滨海生态绿带、道路防护绿地、
城市公园等网络绿地构成绿色生态系统。
文化基地
1.构筑华侨精神家园
建设华侨文化展示中心。建设大型国际化华侨文化展示中心,打造“华侨论坛”、“侨博会”、“海交会”等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包括世界华侨华人经济文化合作论坛常设会址、华侨历史文化艺术展示区以及华侨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服务区。
创建中华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建立
新生代华侨华人乡情文教实验基地,体验式教授中华传统文化和特色文化,弘扬华侨华人长期形成的孝亲、勤俭、重教文化传统,增强青少年华侨华人对祖国和家乡的归属感。设立华侨国际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高标准建设教学设施,高水平提供教育服务,打造立足中华传统文化和侨乡特色文化、对接海外优秀文化和精品课程、为港澳台胞和外籍侨胞子女提供优质服务的一流教育机构。
2.创新涉侨优质服务体系
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便捷通道。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试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建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服务中心,提供工商注册、账户设立、法律咨询、人才落户、资金融通方案等一系列服务。探索面向原籍中国的外籍华裔顶尖人才的“海外公民证”,允许持证人保留外籍,终生免签,在投资等方面给予“国民待遇”;面向海外华人第二代或第三代的“海外华裔证”,给予10年免签证,建立试验区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绿卡”便利渠道。
满足华侨台胞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用好特区立法权,提请
广东省和中央政府批准试行港澳台胞和侨胞在试验区工作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其在试验区居住的未就业亲属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持侨资和境外知名机构设立国际学校,方便在试验区工作港澳台胞和侨胞子女就近享有优质公共教育资源。
打造全球华侨养老养生综合服务体。高标准打造公寓式、酒店式和别墅式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多种方式的服务融资方案,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面向候鸟型、省亲型、休闲疗养型、叶落归根型养老服务需求,引入专业化服务团队,提供多样化服务选择。借助区域医疗资源和中医特色优势,配套建设集咨询预防、救治诊疗、康复疗养、保健养生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健康服务机构,无缝对接健康养生需求。
功能组团
东海岸新城
构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作为华侨试验区起步区之一的东海岸新城,将突出滨海特色,建设金融商务、会展交易、中央政务、文化创意等功能,延展珠港新城的三条轴线,按照“三轴三组团”的空间结构,构建汕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滨海休闲轴,延伸珠港新城的历史文化轴线,加强滨水岸线塑造,开发阳光休闲海岸,塑造活力滨海景;历史文化轴,进一步塑造潮汕文化特色,建设潮汕文化标志物,增强历史文化韵味;城市发展轴延伸珠港新城的城市发展轴线,加强城市整体设计,形成现代城市功能。
新津区组团,采用方格状路网格局,在片区南部集中布置市级公共设施用地,加强海湾门户形象塑造,建设以金融商务功能为主,兼具文化、休闲、高端居住于一体的金融商务区;新溪组团,通过填海形成四周环水的
人工岛景观,在滨海临河地段规划绿色开敞空间,建设滨海大道风光带,重点建设行政办公、高端居住、文化体育等功能,打造办公居住一体化发展的生态型滨海新城;塔岗围组团,以塔岗围国际会展城、文化创意园建设为核心,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构建亲水生态景观,建设以文化创意、会展交易、休闲游乐等功能为主的生态型功能区。
截至2014年底,东海岸新城累计投资近85亿元,基本完成围海造地工程,形成陆域面积20平方公里、海堤24公里,
新津区片区对外主要通道的中山东路东延段、滨江大道基本建成,部分市政道路以及
新津河、外砂河大桥工程正加快建设。
珠港新城
高标准打造总部经济区
华侨试验区起步区的珠港新城以文化传承、低碳交通、生态绿城为理念,构筑“三轴四组团”的空间结构,高标准打造
汕头市的总部经济区。
滨海休闲轴依托岸线布局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充分预留滨海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轴,以百载商埠为特色,以
潮汕地区特色风格建筑为载体,打造潮汕风情商业一条街,构建城市历史文化发展轴;城市发展轴,西连城市现状中心区,东接城市东海岸新城,重点加强北侧组团联系,构筑新城主干道,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增强城市功能,成为城市功能格局有机生长的纽带。
总部经济组团大力引进企业总部,配套发展星级酒店、公寓、购物中心;商务配套组团提速发展楼宇管理、会计审计、技术培训、信息咨询、法律服务等服务业;企业运营组团,增强企业运营功能,建设企业商务运营中心;商住混合组团,充分利用坐拥
海湾、蓝天、美景等区位、环境要素,打造独具潮汕民居特色的滨海高端居住区。
截至2014年底,
汕头市已认定总部企业73家,珠港新城已启动土地一级开发,汕头海湾新区规划展示馆、
中国卫星航天技术展示厅建成对外开放,总部经济园区一期面积884.7亩,推出的3块总部企业用地共35.62亩完成挂牌出让,
雅士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总部项目开工建设。
南滨新城
打造亚太商务休闲之都
南滨新城将突出滨海生态、潮汕文化特色,大力发展文化博览、滨海旅游、高端居住,建设南滨文化博览城,构建“一轴两带五组团”的空间结构,打造融合山水园林的生态宜居新城。
南滨新城的文化博览轴以礐石风景名胜为背景,构建人文景观中轴线,与北岸城市中心区遥相呼应。
滨海生态带发挥滨海优势,以
体育公园、海洋主题公园建设为主体,构建滨海景观带;山体景观带,合理利用山体自然资源,形成以自然景观为主,人文景观为辅的融生态山林、旅游景区与城市建设于一体的生态景观带。
文化博览组团,以南滨文化博览城建设为核心,打造具有
潮汕地区特色、岭南风格的文化博览功能区;滨海文化组团,注重潮汕建筑特色的传承,把潮汕传统民居的基本形式、美学元素和潮汕传统村落特色的空间环境融入到具体的布局当中,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宜居社区组团;国际商务组团,充分发挥滨海环境优势,大力发展高端商务,建设国际化的商务功能区;
红树林生态组团,以红树林
生态公园为中心,加强红树林保护,适度发展休闲健身特色明显的功能组团。
南滨新城已经完成项目工可和市政规划编制,并启动土地一级开发和中轴线景观工程,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将于2015年底投入使用。
汕头海湾隧道建设计划总投资57亿元,已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
政治体制
组织机构
中共汕头海湾新区委员会
汕头市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中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委员会
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批复
2014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批复原文
国务院关于支持
汕头市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有关政策的批复
国函〔2014〕12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创办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请示》(粤府〔2013〕1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验区处于汕头经济特区核心地带,区位条件优越,比较优势突出,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潜力。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资源优势,把试验区建设作为汕头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
改革开放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重大举措,积极开展先行先试,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探索新路。
二、支持试验区着力转型升级,推动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建立符合广大海外华侨华人意愿和国际通行规则的跨境投资、贸易机制,打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大力发展跨境金融、商务会展、资源能源交易、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信息、海洋等产业,培育富有活力的都市产业体系。依法保障海外华侨华人投资权益,创新侨务工作模式,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依法给予海外华人更多出入境便利。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对符合来华工作条件的外籍华人,优先办理有关手续。积极推动试验区教育医疗事业发展,为海外华侨华人在教育医疗方面提供便利,确保海外华侨华人依法享受相应的
社会保障待遇。
三、支持试验区搭建海外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平台,深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人文合作。拓展文化传播渠道,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要以合作、创新和服务为主题,构建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的聚集发展创新平台,建设跨境金融服务、国际采购商贸物流、旅游休闲中心和华侨文化交流、对外传播基地。
四、支持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营商环境、通关制度、社会管理、土地管理、海域使用和投融资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国际贸易与投资便利化,进一步研究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积极创新利用外资管理体制。
五、加大政策支持,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发展。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方式,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支持、项目安排、机制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侨务管理、人文交流等方面研究给予政策支持。试验区规划建设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海域资源,对尚不在《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范围内的20平方公里,待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得到国务院批准后再实施。执行国家统一财税政策,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加强组织协调,有力有序推动试验区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试验区建设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支持政策措施,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侨办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帮助解决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开拓创新,共同推动试验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汕头经济特区
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国务院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