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居仁
革命烈士
黄居仁(1904—1928),革命烈士,广东龙川县石坑桥头人。
刘尔崧、阮啸仙并称“东江三杰”。1925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青年团广州地方委员会书记兼团广州地委组织部部长、中央广东(两广)区委青年运动委员会书记,并兼任青年团广东(两广)区委书记等职。“四·一五”事变后,调任中共汕头特委书记、汕头市委书记。1927年底参加广州起义失败后,担任中共惠阳县委书记,组织农民武装,开展游击战争,1928年春回广州坚持地下工作。1928年春夏间,在秘密恢复党团组织时,与其妻张雪英在广州被中国国民党逮捕,英勇牺牲。
早年经历
黄居仁(1904~1928),广东省龙川县人。少年时只读过几年书,因家境清贫,10多岁就在家耕田、放牛,后来到佛山市一间布厂当学徒。民国11年(1922)考入广东省第一甲种工业学校染织专业。这时马克思列宁主义已在广州广为传播,他受到革命思想的影响,1923年夏,加入了“新学生社”。同年冬,又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与周文雍等人积极开展学生运动。1924年,因揭发该校校长肖冠英贪污枉法行为而被开除学籍。同年10月,当选为青年团广东区委委员。
开展革命工作
1925年初,黄居仁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团广州地委组织部长、书记等职。在此期间,积极组织青年支援革命军平定刘、杨叛乱,坚决支持省港工人大罢工的斗争。
1925年春,黄居仁任共青团广东区委宣传部长,在此期间,他举办训练班,给团员和建团对象上团课,并亲自讲授“共产主义与共产党”、“共产党和共青团的关系”等课程。
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黄居仁动员青年和团员踊跃参加革命部队,针对当时在群众中流行的“好铁不打钉,好仔不当兵”的偏见,大力宣传参加革命军是为了打倒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中国的封建军阀,是无尚光荣的。在他的动员下,青年们纷纷参加北伐军。年春,黄居仁任共青团广东区委书记,到潮汕地区去检查指导团1927的工作。这时广东国民党右派发动“四·一五”反革命政变,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他即转入地下,担任中共汕头市委书记,继续坚持斗争。同年8月,他积极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热烈欢迎由周恩来、贺龙、叶挺领导的南昌起义部队来潮汕,做好各项支前工作。起义军在潮汕失败后,黄居仁奉调回广州市做好广州起义的准备工作。起义时,他与工人赤卫队一起攻占了东区一些敌人据点。
领导武装暴动
1927年7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的指示,黄居仁负责组建了中共汕头市委,黄居仁任书记,陈国威为组织部长。8月中旬,南昌起义部队南撤,拟到广东东江地区与当地农民运动会合,开展土地革命斗争。黄居仁代表市委表示坚决执行中共广东省委的指示,全力做好接应起义军入粤的工作。组建汕头市革命委员会,负责组织群众,发动武装暴动与策应起义军入汕的事宜。同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调黄居仁回广州市,担任省委巡视员,协助指挥广州武装暴动。次年1月,黄居仁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惠阳区赴任中共惠阳县委书记,在县委会议上,要求惠阳全体共产党员,做好武装暴动的准备工作。但这场暴动并未最后实施。
1928年3月29日,黄居仁给省委的报告中说明了没有发动暴动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群众发动不充分,暴动的主要力量是农民,但是农民对待暴动持怀疑态度。二是县委认为在主观上亦无太大把握。如果暴动起来,说不定打一两仗就散了,“结果是敌人反攻、烧村、杀人,使党的工作完全垮台”。1928年5月,黄居仁任省委巡视员,回广州市协助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吴毅进行工作。
8月,黄居仁夫妻被中国国民党当局抓捕。11月,黄居仁夫妇在红花岗区刑场英勇就义。时年黄居仁25岁,其妻张雪英年仅24岁。
理论思想探索
未启动的当口,黄居仁这位刚走出乡村投入革命运动的热血青年,就能够迅速抓住中国革命的关键问题并发出如此呐喊,不仅需要非凡的胆识,更需要对历史和现实清醒的辨别力和深刻的感悟力;而这种认识水平和胆略,在同时代的青年学生中不能不说是较为超前的。
黄居仁提出过“整顿吏治、免除苛捐杂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治国理政主张。这是他在1925年12月1日的《团广州地委政治报告》中提出来的。这个时候,黄居仁任共青团广东区委组织部部长兼区委书记。
关于政权建设问题,黄居仁认为,在相继平定陈炯明杨希闵刘震寰等叛乱势力,广东革命根据地基本稳固后,国民政府的当务之急是改革内政和肃清土匪,以争取民心和创造稳定的建设环境,从根本上巩固革命政权。关于内政问题,黄居仁认为,一是“整顿吏治”,把广东省划分为5个行政区,“每区设一行政委员,负全权整理的责任”;二是免除苛捐杂税,即便现实力不能及,但仍要以此为目标,“使民众不要怀疑国民政府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假的”。减轻民众负担、免除不合理的税负,尤其是以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机会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思想,即便今天看来,仍不失为有建设性的真知灼见。
1926年3月31日,黄居仁在中国国民党广东省执行委员会青年部主办的《广东青年》上发表《国民革命与阶级斗争》的长文,反驳国民党认为阶级斗争是分散国民革命力量的“自杀”行为,进而要求取消阶级斗争的说法,诠释“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是国民革命早日成功”的动力。他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提出阶级斗争“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事实,是社会进化的必然规律”。
市党史办有关研究人士分析,黄居仁早年的这三篇文章,无论是其理论价值还是实践意义,都可谓同时代的代表性力作。这种发自社会底层和来自革命第一线的声音弥足珍贵,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对于反驳“告别革命”论等错误思潮有着更强的说服力。
目录
概述
早年经历
开展革命工作
领导武装暴动
理论思想探索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