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兆和,男,
汉族, 1946年8月生于
大连市,祖籍山东日照。大学学历,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沈阳音乐学院作曲教授。曾任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1970年7月毕业于沈阳音乐学院作曲系,留校任教。
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音乐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辽宁省政协委员;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辽宁省音乐家协会主席兼音乐教育委员会主任,
辽宁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沈阳市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音乐创作》编委;《
乐府新声》主编。
从事高等音乐教育和管理30余年。担当学院音乐基础理论、和声、作曲课程的教学。所教学生不少已成为音乐界的骨干。编著有《歌曲写作教程》。撰写《高校管理干部的素质及其培养》、《柴科夫斯基和他的b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响遏行云——我和鲍延义》、《第四届札幌国际音乐节散记》等文章多篇。行政工作之余,从事
音乐创作和组织工作。创作有《‘坏人’圈》等电视剧音乐、话剧配音、民族器乐曲及大量
声乐作品多部,大合唱《明天,假如金凤问起我》(合作)、
钢琴与民乐队《出海》(合作)、笛子曲《又是一个丰收年》、《真快活》及大量声乐作品。其中歌曲《我心上的一朵玫瑰花》、《
母亲的目光》、《黄河梦》、《乡愁》、《关里、关外》、《辽河之子》、《月儿歌》、《椰岛之恋》、《哦!我的大东北》等在国内重要比赛中获奖。
1992年应邀担当
中国中央电视台第五届《五洲杯》全国青年歌手大赛评委。参与组织五届学院“沈阳国际音乐节”,1998年参与主办全国第七届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应邀担当第五届全国青年歌手(五洲杯)电视大奖赛评委。在学院还多次参与组织国际音乐节活动。曾先后赴
日本、
韩国、美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
俄罗斯、
德国、
奥地利考察、访问和进行文化艺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