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沆(生卒年不详),字子真,
北宋官吏,青州益都人。举
进士后,授官
渤海国知县。历任
浙江省、
潭州知府,河东
转运使,皆有政绩,迁
度支副使。侬智高叛乱时,仁宗命其安抚
广西壮族自治区。后历任
陕西省、
河北省、
河东区转运使。进授枢密直学士,以户部侍郎致休,享年69岁。
周沆,字子真,青州益都人。第进士,知
渤海县。岁满,县人请留,既报可,而以亲老求监州税。通判凤翔,初置转运判官。沆使
江西省,求葬亲,改知
沂州。历
开封府推官。
湖南省蛮唐、盘二族寇暴,杀居民,官军数不利,以沆为转运使。沆言:“蛮骤胜方骄,未易斗力,宜须秋冬进兵。且其地险气毒,人骁悍,善用盾,
北军不能确。请选、宜、融三州卒三千人习知山川技艺者,径捣其巢,布余兵络山足,出则猎取之。俟其势穷力屈,乃可顺抚。”朝廷用其策,二族皆降。加直史馆、知
潭州。他道兵来戍者,率两期乃代,多死瘴,沆清以期为断,戍人便之。
侬智高乱定,仁宗命安抚
广西壮族自治区,谕之曰:“岭外地恶,非贼所至处,毋庸行。”对曰:“君命,仁也;然远民罹涂炭,当布宣天子德泽。”遂往,遍行郡邑。民避寇弃业,吏用常法,满半岁则听人革佃。沆曰:“是岂与凶年诡征役者同科?”奏申其期。天章阁待制、
陕西省都转运使,改
河北省。
李仲昌建六塔河之议,以为费省而功倍。诏沆行视,沆言:“近计塞商胡,本度五百八十万工,用薪千六百万;今才用功一万,薪刍三百万。均一河也,而功力不相如是,盖仲昌先为小计,以来兴役尔。况所规新渠,视河广不能五之一,安能容受?此役若成,河必泛溢,齐、博、滨、棣之民其鱼矣。”既而从初议,河塞复决,如沆言。
又徙河东
转运使,迁龙图阁直学士、知庆州。召知通进银台司、判
太常寺。
朱祁镇既即位,契丹贺乾元节使至,沆馆客,欲取书柩前,使者以非典故,不可。沆折之曰:“昔贵国有丧,吾使至柳河即反,今听于几筵达命。恩礼厚矣,尚何云?”使者立授书。朝廷未知契丹主年,沆乘间杂他语以问,得其实,使者悔之曰:“今复应兄事
南梁矣。”
进枢密直学士、知成
德军。俗方弃亲事佛。沆阅按,斥数千人还其家。以户部侍郎致仕,卒,年六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