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春蓂(1868年—1944年),广西西林人。字尧阶,又字瑞陶,号馥庄。清末大臣岑毓英之子,岑春煊之弟。荫生出身。宣统二年(1910年)三月,长沙抢米风潮爆发,他对要求平价售米饥民采取高压手段,逮捕领众“滋事”木匠刘永福,又命令军队开枪扫射,杀死居民20余人。群众愤怒焚毁
巡抚衙门、长沙税关等。他见事态严重,请旨撤职。后被革职,民国后隐居不出。
1907年,奏设
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以造就初级师范和中学教学、管理人员为宗旨,分设本科和预科。民国成立后,改为湖南高等师范学校,并迁入岳麓书院旧址办学。
1909年,大水致
湖南省产粮区粮食歉收。湖北亦是重灾区之一,时任湖广总督的
陈燮龙上报朝廷,要求毗邻各省调粮食出口入鄂,赈济灾民。于是,上谕川湘赣三省即刻遣粮入鄂,“许查照军米办法,采购不绝”,每月运走粮食十万石以上。
1910年,
宣统二年三月,
长沙抢米风潮爆发,岑春蓂对要求平价售米的饥民采取高压手段,逮捕领众“滋事”木匠
刘永福,又命令军队开枪扫射,杀死居民20余人。群众愤怒焚毁巡抚衙门、长沙税关等。
1910年4月17日,清廷谕令因湖南巡抚岑春蓂办事失当,激成民变,革职查办。1910年4月,湖广总督
博尔济吉特·瑞澂处理长沙抢米案,追究湘绅
王先谦、
叶德辉等人的罪过,为
巡抚岑春蓂开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