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桂林,男,
汉族,1968年4月生,
泰州市人,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江苏省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水利工程专业毕业,
河海大学农田水利建筑专业大学学历,河海大学水利工程专业在职硕士。
1989年07月—1993年03月,江苏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工作(其间:1989年10月—1990年11月省
秦淮河管理处锻炼1991年11月—1993年03月三河闸加固工程处工作);
1993年03月—1997年02月,
江苏省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工作,负责江苏
水利工程初设审批及事后管理工作(其间:1992年09-1995年07
河海大学农田水利建筑专业函授大学学习);
1998年07月—2000年12月,江苏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主任科员并任省
泰州市引江入河高港枢纽工程处工程科科长;
2006年04月—2007年07月,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工务处处长(其间:2004年06月-2007年06月援藏任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水利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7年11月—2010年12月,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副局长、分党组成员兼省通榆河北延送水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常务副局长、省世行贷款
泰东河建设管理局局长(其间:2001年09月-2008年06月
河海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习);
2010年12月—2011年06月,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副局长、分党组成员兼省世行贷款泰东河建设管理局局长;
2011年06月—2011年12月,高邮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高邮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1年12月—2015年10月,
高邮市委副书记、高邮市人民政府市长,高邮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5年10月—2016年02月,江苏省第八批援藏干部成员之一、
江苏援藏前方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副总指挥;
2016年02月—2018年03月,
江苏省第八批援藏干部成员之一、江苏援藏前方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副总指挥、
拉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8年3月29日,
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任命方桂林为扬州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