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组成,任期自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其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还通过国务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等各项组织法,通过政府工作报告,选出国家机构的领导成员。刘少奇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林伯渠、李济深、张澜、罗荣桓、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李维汉、陈叔通、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赛福鼎·艾则孜、程潜当选为副委员长,彭真当选为秘书长。这次会议,结束了由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执行
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过渡状态,奠定了我国
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政治与人民民主法制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宋庆龄(女)、林伯渠、李济深、张澜、罗荣桓、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李维汉、陈叔通、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1954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
王昆仑 王维舟 古大存
司徒美堂 吴玉章
吴耀宗 李书城 李雪峰 李烛尘 邢西萍
林枫 周建人 周纯全
竺可桢 邵力子 南汉宸 胡乔木 胡愈之 胡耀邦
柳亚子 施复亮 高崇民 徐向前
徐特立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韦国清 马明方 马叙伦
马寅初 张邦英 张治中 张运逸 张闻天
张难先 张苏
许广平(女)许德珩 陈先
陈嘉庚 陆定一 程子华 程 潜 黄火青 黄克诚 黄绍 彭泽民 杨明轩 叶剑英 廖承志 熊克武 刘伯承
刘长胜 刘格平 刘宁一 刘澜涛 蔡廷 蔡畅(女)邓颖超(女)赖若愚 龙云 聂荣臻 蓝公武
罗隆基 谭平山 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