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1773),满洲镶白旗人,
那拉氏,
清代政治人物。他曾担任总管内务府大臣、户部侍郎和工部尚书等职务。他被谥为诚毅。
乾隆十三年(1748)五月,因办理
孝贤纯皇后册宝不慎,议革职,得旨从宽留任。十月,调户部侍郎。
乾隆十四年(1749)四月,晋工部尚书兼议政大臣。十二月,谕曰:三和自补授尚书以来,事事
周章不能妥协,今御门听政,伊又迟误不到,乃器小易盈,不足胜任,着以工部侍郎用。佛保不识汉字,不必办理部务,其员缺即着三和补授。
乾隆十五年(1750)九月,以私伐木植一案掩饰回护,部议革任,得旨从宽留任注册。十月,工科给事中珠章
阿疏参工部承修
天坛内外围墙销册与原奏不符,且多碎砖包砌,部议革任,得旨从宽留任。
乾隆二十三年(1758),以承办塔工拆裂,部议革任,得旨永远停俸。
乾隆三十二年(1767),以三和行走多年,年已七旬,授内大臣。寻命
故宫内骑马。
乾隆三十八年(1773),卒,赏银五百两料理丧事,其任内革职降级之案,准其开复,凡有一切应赔应缴各项,着加恩概行宽免,应得恤典,该部察例具奏。寻赐祭葬如例,谥诚毅,子苏第察袭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