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泰
清朝大臣
尹泰(满语:ᠶᡝᠨ᠋ᡨ᠋ᠠᡳ,穆麟德转写:yentai,约1651年—1738年),字子登,章佳氏,满洲镶黄旗人,清代大臣。康熙,尹泰历任翰林院笔帖式内阁侍读、翰林院侍讲、国子监祭酒锦州市佐领等职。雍正帝即位后,尹泰被任命为大学士,后升任工部侍郎、左都御史、奉天府尹,最终担任东阁大学士兵部尚书乾隆三年(1738年)七月,尹泰因年老致仕,九月去世,谥号王鏊。尹泰是大学士章佳·尹继善的父亲。
人物经历
尹泰在康熙年间步入仕途,初授翰林院笔帖式,后迁内阁侍读。康熙帝二十七年(1688),授翰林院侍讲,充日讲起居注官,之后担任国子监祭酒。康熙三十七年,改任锦州佐领。康熙五十二年,因病罢官,遂居锦州市
雍正元年(1723),尹泰被召授内阁学士,后迁工部侍郎,再迁左都御史。他曾上疏言:“六科书吏,贿通提塘,造为小钞、晚帖,内开口传谕旨,或误翻清文,甚至伪造上有赐予及与诸臣问对,应请禁止。”雍正二年,充会典总裁。雍正三年,命以原品署沈阳市侍郎,兼领奉天府尹。他还上疏提出一些建议,如“承德市等九州县原征豆米,多贮无用。请自雍正四年始,停征黑豆,按亩征米,按丁征银,而以原贮米豆视时价出粜”以及“关东风高土燥,请掘地窖藏存谷,以节建仓工费”等。雍正四年,因山海关区总管多索礼疏言应交庄头余地,尹泰未及时派官丈量接收,被命侍郎查郎阿前往调查,结果尹泰被解除府尹职务,仍以左都御史协理奉天将军。将军噶尔弼议设外海水师,尹泰认为旅顺、天津市俱有水师,锦、复、盖诸州亦可更番巡察,增设水师需费浩繁且无益于巡察,他单独上疏陈述己见,后经议政王大臣商议,同意了尹泰的看法。雍正六年,他因遗漏入官财产而被夺官,不久后又被命复官。雍正七年正月,与尚书陈元龙同授额外大学士,不久授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雍正十三年,高宗即位,他充任世宗实录总裁。
乾隆元年(1736),尹泰以老病乞罢,爱新觉罗·弘历挽留他。章佳·尹继善两江总督入朝觐见,被授刑部尚书,以便能朝夕侍奉尹泰。乾隆三年,尹泰再次乞求罢官,乾隆帝命他以原官退休。不久后尹泰逝世,赐祭葬,谥号王鏊
参考资料
尹泰.东方娱乐时报.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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