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7年,获罪,着革太傅衔,免罪。雍正五年卒,还原职太傅,
雍正特恩致祭。
随着
清代的建立,
顺治元年之际,年氏家族全体成员顺应历史潮流,跟随满清军队入主中原,最终在北京城定居下来。
顺治十二年,是年氏家族命运转折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年遐龄的父亲年仲隆在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成功考中进士,这不仅标志着年家摆脱了奴籍的身份,更被朝廷编入汉军镶白旗,实现了家族地位的根本性提升。
随后,年仲隆的仕途也颇为顺畅。顺治十五年,他被任命为江南和州的
知州,开始了地方治理的生涯。
而年遐龄本人,则以笔帖式的身份步入仕途,经过不懈努力,从兵部
主事逐步升迁至
刑部郎中,这一过程跨越了
康熙三年至二十二年的漫长时光。
在家庭生活方面,年遐龄也迎来了新的喜悦。康熙十年,年遐龄迎来了长子
年希尧的降生;康熙十八年,次子
年羹尧诞生。
康熙帝二十二年,年遐龄的仕途再获突破,他先后被任命为
河南道御史、巡城御史,负责巡视北京城的治安情况。不久后,他又晋升为
内阁侍讲学士,进一步接近了国家权力的核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年遐龄的官职也在不断升迁。康熙二十七年,他出任宗人府府丞;康熙二十九年,晋升为
内阁学士;康熙三十年,又被授予工部右侍郎之职;次年,更是升任左侍郎。
康熙三十一年初,年遐龄被派往湖广地区担任
巡抚,正式成为手握重权的地方大员。
在湖广任职期间,年遐龄积极推行改革措施。
康熙三十八年,他提出了以地丁征收税银的建议,这一建议得到了朝廷的批准并试行成功,为后来的“
摊丁入亩”制度奠定了基础。同年,他还代理了
总督的职务并成功处理了一系列重要事务。
随着年岁的增长和身体的衰弱,年遐龄逐渐产生了退隐之心。康熙四十三年正月,他向朝廷提出了致仕的请求并得到了批准。在返回京城养老后不久他便于
康熙五十五年五月逝世。
在
雍正年间年遐龄的家族依然备受皇室恩宠。雍正元年其女年氏被册封为
慧贤皇贵妃;其子
年羹尧因平定西藏叛乱有功被加封为尚书衔并抬入
汉军镶黄旗;雍正二年更因年羹尧平定青海叛乱而加封一等公并赐予丰厚赏赐;然而好景不长雍正三年年羹尧因犯下九十二条大罪被赐死同时其家族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牵连但由于年遐龄和
年希尧一直表现忠厚本分所以得到了皇帝的宽免。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年遐龄在
湖广巡抚任上,首先建议将湖广七府的
丁银并入
农业税征收,这一建议被部议采纳,成为后来
雍正朝“
摊丁入亩”制度的前身。这一改革简化了税收和稽征手续,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对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