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徽(1330-1397),字元懿,
明朝长州(今
江苏省苏州)人。洪武二年(1369年),被荐,偕同县
高启等诏修《
元史》;史成,授翰林国史院
编修,兼教功臣子弟。寻吏部郎中,力辞不拜,归。复起国子助教,卒。徽博学工诗文,与同邑高启齐名,著《
兰庭集》。
渤海高君季迪示余以京师所为诗曰《凤台稿》者,余既受以卒业,辍而叹曰:“四百年无此作矣。”或余曰:“有是哉?子之言过。”曰:“非也。夫诗,风雅之余,汉魏六朝而降,其法莫盛于唐。非唐人能度越前古,盖以古人之法,唐人能兼而有之。季迪之诗,我取其类唐人耳,非谓由宋及元作者皆不能名世而传后也。”
季迪家姑苏,自少年之时,出语已惊时流辈。及老,工于诗,厌世俗之体近凡,遂弃不复习,悉取唐诸家之作者师焉。每一篇出,啧啧叹赏,于是古之习俗一变而季迪之诗名亦因是而起矣。
忆予被召修《
元史》,与季迪同至京师,居史局者数月,又同入内府教西学弟子员。今遂同官翰林为史属,顾惟出处之际,盖未尝一日不与季迪同而凡身之所历,目之所寓,发而歌诗,则有不可得而相同者,季迪虽有教余而终不能如季迪之能言也。盖季迪天资静敏,识见超朗,其在乡,踪迹滞一方,无名山大川以为之游观,无魁人奇士以为之振发,而气颖秀出已如此。今又出游而致身天子之庭,清都太微,临照肃穆,观于宗庙朝廷之大,宫室人物之盛,有以壮其心目;观于诸侯玉帛之会,四夷琛贡之集,有以广其识量;而衣冠绅之士又多卓奇异之材,有以广其见闻,是皆希世之逢而士君子平息之所愿者。况
南京市之形胜,自六朝以来,尝为建都之地,今其山水不异而光岳混融之气,声灵煊赫之极,则大过于昔焉。登石城而望
长江,江左之烟云,淮南之草木,皆足以资啸咏而适览观。季迪虽欲韬抑无言,盖有所不能已者。此
凤台县之集所以作。识者有以知其声气之和平,有以明国家之盛治也。使季迪此时而专意于其诗,则他日之所深造,当遂成一家,奚止相与唐人轩哉!
《明史·文苑》记载:谢徽与
高启相知二十余年,洪武初又同入朝修《
元史》,同入内府西学授经弟子员,同授翰林国史院
编修。洪武三年七月,两人又同时拒绝
朱元璋的擢任,辞官还乡。同年十二月,高启编选《缶鸣集》完毕,请来访的谢徽题序。
《凤台集序》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谢徽对于高启诗歌创作的正确认识,一是他关于
南京市之行对高启诗歌创作影响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