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娟,女,
汉族,1967年9月生,江苏南京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商业经济师、农业经济师,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
现任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8,
苏州大学中文系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0.08—1994.12,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科员;
1994.12—1997.06,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副主任科员;
1997.06—2000.12,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
2000.12—2005.09,
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其间:2002.08—2003.02江苏省第二期领导干部国际知识培训班学习);
2005.09—2009.01,江苏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处处长(其间:2006.02—2008.02江苏省委驻
泗阳县扶贫工作队队长、泗阳县委副书记;2004.07—2006.12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9.01—2010.10,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
社会工作处处长;
2010.10—2012.05,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11.02—2012.01中共中央党校第11期中青年干部二班学习);
2012.05—2015.04,
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5.04—2015.05,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5.05—2016.03,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6.03—2016.07,
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6.07—2016.09,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6.09—2017.05,江苏省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7.05—2018.10,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2018.10—2019.12,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9.12—2020.01,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20.01—2021.07,
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1.07—2021.08,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市长;
2021.08—2023.01,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
2023.01—2023.03,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扬州市委书记;
2023.0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现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共二十大代表,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10月,拟任省级机关正厅职干部。
2018年10月23日,
江苏省召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隶组建工作布置会。首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张宝娟说,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是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治理,推进军民融合的重要举措。
2018年11月,任命张宝娟为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
2019年12月31日,
扬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宝娟同志为
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0年1月10日,扬州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张宝娟同志为扬州市市长。
2021年7月,根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江苏省委研究决定,张宝娟拟任设区市委书记。
2021年7月20日,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消息,省委决定:张宝娟同志任扬州市委书记。
2021年8月2日,
江苏省扬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宝娟辞去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2021年10月24日,中共
扬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张宝娟当选市委书记。
2023年1月1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宝娟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3年3月,江苏省委决定,张宝娟同志不再担任扬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3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名单,任命张宝娟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