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咏吾(1905-1943),湖北水人,1926年10月在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第六期学习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在
泗洪县游击作战时不幸病故。
1927年随叶挺部参加“
南昌起义”,南进
广东省受挫,由
上海市回鄂,在
湖北省军委工作。1932年在武汉被捕入狱。三年后获释,北上参加
察哈尔抗日同盟军,在吉鸿昌部任副官。该军失败后,他受党的委托,在南京、
浙江省、湖北等地
中国国民党军队中做军运工作。后经董必武介绍至新四军四师任警卫团长,在皖北县、
阜阳市、
蒙城县一带坚持抗日游击战争,后调任新四军淮北军区第三军分区参谋长。1943年,在
泗洪县游击作战时,不幸病故。1950年1月,经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