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县本斋村 据《河间府志》、《献县志》及马氏、哈氏族谱记载,
明朝朱洪武结拜
回族弟兄,起用回族将士,四方征战,保家卫国。
朱棣扫北之时,回族将领马刚率三子由南京水西门外二龙港随军来到
河间市府,后来其长子马广庆到河间东南定居,建村为辛中营,
清朝康熙改为东辛庄,一九五三年,为纪念本村的抗日民族英雄马本斋,正式将该村命名为本斋村,并将乡政府设在本村,更名为本斋回族自治乡,自治乡管辖有坡城村、孟各庄村、邓家庄村、南各营村(前营、中营、后营)、小汪村、沙洼村、黄芦铺村等。
姓氏变迁
历经600多年,繁衍声息,
新陈代谢,时过境迁,几度增减,朱、翟、田、丁四姓氏荡然无存,移居他乡,唯有马、哈、金、佟、白、孔、石、宋、杨、史、赵、常、张、王十四姓氏久居本村。因从军、外出谋生、投亲等原因就有1000多人外出。
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前
中日甲午战争时期,三营统帅马连生随
左宝贵到东北营口定居。还有的户迁往东北沈阳马福庄、内蒙的东明、
河北省的
张家口市、泊镇以及宁夏等定居。
抗日前夕,人口几百,人们以农业为主,兼营手工饮食业,村有清真寺、私塾、武堂各一所。礼拜结束,茶余饭后,人们便以习武健身为业。
1932年,该村志士马本斋率村中70余名
回族青壮年,组织抗日义勇军,后又增多至100余人,编入
回民支队,当时,村中只有老少妇女,经济萧条,教育停滞。
1939年11月2日,日伪军为了报复回民支队,烧毁了本村唯一的一座明代宗教建筑清真寺,致使人们的宗教生活不存。抗日期间,该村被日军枪杀200余人,只烈士就有102名,至
新中国成立时止,全村人口尚不足1000人。
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至1952年期间,去东北、
西北打工者不下100余人,且多数定居未归。东北主要分布于
沈阳市、
本溪市、
抚顺市、
双鸭山市、
海拉尔区、
齐齐哈尔市等地;西北主要分布于宁夏固原、
银川市、石咀山以及
兰州市和
乌鲁木齐市等地。
1953年,经上级批准,该村正式被命名为本斋村,并定为乡政府所在地,且名为本斋回民自治乡。乡长为本村人
马政。
1956年,本斋村划分为东、西两个大队。本东为九个小队,本西为八个小队。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本斋回族自治乡并入公社,成为西城公社的一个管理区,本斋村便隶属西城公社管辖。
1960年,大社改为小社,本斋管理区改为人民公社,本斋村属于本斋人民公社的一个村庄。
1962年至1978年为本斋村经济的发展时期。尤其农业及副业。当时本斋东大队有深井九眼,本斋西有深井八眼。本斋东有胶皮马车九辆,
骡马20匹,拖拉机一辆,小学一所。本斋西大队有胶皮马车八辆,骡马24匹,牛100头,大型“东方红—55”拖拉机3辆,且有绣花针厂、
石棉厂、眼镜片厂。联办中学一所,可谓民族经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损极小。并于1976年重建标准新村,村内街道有序,房屋标准。
新时期
1979年,本村集资8000余元修复清真寺。
1981年,农业实行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解体,本斋公社改为
民族乡至今。
1981年后,随着
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民族乡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村民便转轨为以“屠宰
加工业为主,农业饮食服务业为辅”。于是相继出现了冷冻厂、皮革厂、
肠衣厂、骨粉厂以及生化制药厂。本村的肉类供给京、津、石、保等地,皮革可远销深圳、
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族经济进一步腾飞。中央三次拨款修清真寺。
1989年,本斋西村学校搬迁,投资3600余元,缩为小学。
1990年,本斋东小学扩建为中心小学。
据1990年人口统计,本斋东村有372户,1497人,本斋西357户,1352人。
1999年本斋村民哈杰建本斋最大的清真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2001年,本斋西村建起了规模较大的棉花加工基地。
2002年,本斋东村建起了现代化的村委会办公楼,同年被定为省级文明村,走在了兄弟乡村的前列。书记马丙刚也连任市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2001年—2003年,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英雄马本斋纪念馆也工程告竣。
经济及发展
截止到2003年底,本斋东有人口2000多人,本斋西有人口1870人,本村共计人口4000余人。皮革厂2个,冷库大小10座,骨粉
加工厂3个,油脂加工厂5个,机动车辆1000余辆,糕点厂1个,店铺齐布,村无闲人,整个村庄,车水马龙,街庭若市。人民在党和国家的富民政策的鼓舞下,在民族政策的优惠下,正在抓住契机,为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为了“文明村”的进一步发展,也为了振兴民族经济,正在努力进取,奋力拼搏,争取向更高一级的目标“国家级文明村”跨越。
哈光杰
200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