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郡
宜春郡
宜春郡是中原地区隋朝时期设置的行政区划。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时,宜春市被改为宜春郡,治所位于袁州区(今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该郡的辖区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江西省宜春市、萍乡市新余市一带。唐朝建立后,曾多次在宜春郡与袁州之间进行行政区划的更改。
历史沿革
唐武德四年(621年),天宝将宜春郡改回为袁州,领有宜春、萍乡、新喻三县。天宝元年(742年),唐朝再次将袁州改为宜春郡,治所和辖区未发生变化。乾元元年(758年),唐朝又一次将宜春郡改回为袁州。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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