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龚(生卒年不详),字伯宗,
东汉时期的
山阳郡高平县(今山东微山
两城镇)人,出身世代豪族。他最初被举孝廉,后任
青州市刺史,因敢于弹劾贪赃的二千石官员,受
刘祜嘉奖,入朝任尚书。历任
司隶校尉、
汝南郡太守等职,他在汝南太守任上好才爱士,为政温和,颇受称赞。永建元年(126年),入朝任太仆,调任
太常。后升任
司空、
太尉,任职严肃谨慎,不是公事不与州郡官员通信来往。
王龚痛恨宦官掌权,上疏极言其祸害,反被众宦官诬陷,经大将军
梁商出面救护,才得以免于获罪。永和五年(140年),王龚因老病而逊位,后于家中去世。他的子孙中有“八俊”之一的
王畅和“建安七子”之一的
王粲。
建光元年(121年),王龚升任
司隶校尉,于次年调任汝南郡太守。他为政主张温和,好才爱士,引进郡人
黄宪、
陈蕃等人。黄宪尽管不屈就,陈蕃却应命入仕。陈蕃性气高明,最初到太守府时,王龚没有立即召见他。他于是留了个字条就称病回去了,王龚发怒,要将陈蕃除名。
汝南郡功曹
袁阆要求见王龚,说:“听说《传》有言:‘人臣不为君所了解,不敢立于朝。’陈蕃既然是按贤者引见的,就不应当按非礼辞退。”王龚为之改容说:“是我的过失啊!”于是又很有礼貌地对待他。因此后进知名的人都敬佩王龚。
永建元年(126年),王龚被征召入朝担任太仆,调任
太常。
永和元年(136年)十二月,王龚升任
太尉,位列三公之首。他在任上严肃谨慎,如果不是公事,不与州郡官员通书信。他所辟举任命的,都是海内德高望重的长者。
王龚深深痛恨宦官专权,有志挽救这种局势。于是上书极言宦官的祸害,请顺帝放逐他们。宦官们都感到害怕,指使门客上奏诬蔑王龚有罪,顺帝命王龚及早亲自讲明真实情况。王龚以前的掾属
李固当时任大将军
梁商的从事中郎,痛恨宦官专权,上书极力陈述他们的罪状。李固向梁商上书说:“王公具有坚贞的节操,无端遭受奸的陷害,大家听说这个消息,无不为之叹息恐惧。以三公的尊严地位,没有前往司法部门为自己申辩诉冤的道理。即令他对朝廷稍有不满,往往让他自杀,所以,按照惯例,没有大逆不道之罪,不至于审问三公。假如王公突然发生其他意外,那朝廷就会蒙受谋害贤能的恶名,群臣就没有营救和保护忠良的气节了!俗话说:‘好人正处在患难之中,我们即使再饿,也顾不上吃饭。’这正是救人的时候。”
梁商便立即向顺帝进言,事情才告平息。
永和二年(137年),王龚因
中常侍张昉等独揽朝廷大权,打算提出弹劾,要求顺帝诛杀他们。后由于宗族和亲戚中有人用前朝太尉杨震的遭遇进行劝阻,王龚这才作罢。
王粲,字仲宣,“建安七子”之一,以文才知名,官至侍中,封关内侯。
山阳郡太守
薛勤在妻子去世时不哭,等到将要下葬时,他前往说道:“所幸不是夭折,还有什么可以遗憾的呢?”等到王龚妻子去世时,王龚与几个儿子一同拄杖服丧,时人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来讥讽。
李固:王公束行厉节,敦乐艺文,不求苟得,不为苟行,但以坚贞之操,违俗失众,横为谗佞所构毁,众人闻知,莫不叹栗……王公沈静内明,不可加以非理。
范晔《
后汉书》:①张、王龚,称为推士,若其好通汲善,明发升荐,仁人之情也。夫士进则世收其器,贤用即人献其能。能献既已厚其功,器收亦理兼天下。其利甚博,而人莫之先,岂同折枝于长者,以不为为难乎?昔
柳下惠见抑于臧文,
淳于长受称于方进。然则立德者以幽陋好遗,显登者以贵涂易引。故晨门有抱关之夫,柱下无朱文之也。 ②安储遭谮,张卿有请,龚纠便佞,以直为。 ③若
李固、
周举之渊谟弘深,
左雄、
黄琼之政事贞固,
桓焉、
杨厚以儒学进,
崔瑗、
马融以文章显,
吴祐、苏章、
种暠、
栾巴牧民之良干,
庞参、
虞诩将帅之宏规,王龚、
张皓虚心以推士,
张纲、
杜乔直道以纠违,
郎顗阴阳详密,张衡机术特妙,东京之士,于兹盛焉。
沈钦韩:薛勤慕
庄子之达,生判合之亲,丧同行路,固可讥矣。若龚率由典礼、齐衰期杖,十五月而,期丧之重未有过于妻子者,于龚何所讥乎?
周寿昌:王龚诸子并杖,亦过矣,大约当时讥龚者讥其与诸子并杖行服,不能列在服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