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住宅
集合住宅
集合住宅是有多个住宅单元,具有共同基地和共同空间或设备,或共同持分土地产权、公共设施的建筑物。这一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名称和管理方式。在台湾适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而中国大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管理。集合住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的因苏拉,而中原地区有福建土楼等代表性建筑。集合住宅在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新加坡等人口密集地区以及各国都市圈非常常见。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决定居住单位的经营、销售、出租方式,而文化及法律制度影响了各国的住宅自有率和集合住宅的主要运作模式。
简介
集合住宅最主要的特点体现在居住者的居住形态上,它区别于以前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的家族聚居模式。集合住宅一般层数较高,密度较大,主要控件由公共空间和套型空间构成,它区别于别墅等一些独立住宅的形式。此外,它属于住宅,又区别于宿舍等非家庭集体居住的居住建筑。集合住宅是目前适合我国普通家庭的主要居住形式,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美国加拿大发达国家城市化水平较高,相对地广人稀,独立式住宅是主要的住宅类型。而在我国建造大量的独立式住宅是不现实的,它只能作为住宅的一种类型,起到丰富市场的作用,不会也不可能成为住宅的主流。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