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泰,男,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福建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
现代法学》《法律科学》《
法商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过专著《国际人权宪章与我国宪法的比较研究——以文本为中心》《宪法文本中的征收规范解释——以中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为中心》。
贵州师范大学、西藏
中央民族大学客座教授。
- 《我国宪法规范在审判中直接适用的实证分析与评述》,《
法学研究》199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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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上作为征收理由的公用标准研究,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项目(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