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26年6月,位于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法学院始终秉持“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坚持“民主建院,学术立院”的方针,发扬“严谨治学,求是创新”的学风,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国家法治人才培养、法学昌盛、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学科评估中,厦门大学法学学科位列全国A类学科。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位列A类,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首批认定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之一,在
上海软科 “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位列前10%。
学院拥有法学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学科门类齐全,有法学理论、法律
历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财税法学、海洋法学等10个教研室,基础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相得益彰。国际法学为
国家重点学科,
国际经济法学科的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所有学科入选
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联合国贸发会议于2010年遴选国际投资法“全球15所法学院领航项目”(G-15 Law School Pilot Project)成员,厦门大学法学院成为中国大陆唯一入选的院校。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理学专题》获批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截至2022年12月,法学院拥有专任教师84人,非全职教师17人,其中名誉教授5人、
厦门大学讲座教授3人、兼职教授6人、客座教授2人,业界名家1人。5人获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称号,31人获省部级人才称号,36人次进入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38人次获得省部级荣誉,16人次担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正副会长。其中
中国法学会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领军、拔尖人才各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学者1人,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优秀人才8人,全国
知识产权领军人才4人,
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厦门70位优秀女性1人、
福建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人。
历史沿革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是
厦门大学历史较为悠久的主要学院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法科,下设
法学、
政治学、经 济学三系。1930年2月,厦门大学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1934年6月,法学院与
商学院合并为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1937年底,法商学院中的法科停办。
1940年秋,原
福建学院法学院划归厦门大学,与厦门大学商学院中的经济系合并,组成厦门大学法学院,同时复办法律学系。1950年9月,厦门大学文学院、法学院合并为文法学院。1952年学校撤销学院建制。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
厦门大学法律学系再次停办。
1979年8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厦门大学设立法学专业,法律学系再次复办。1984年12月,厦门大学与
福建省联合办学,成立了政法学院,下设法律学系、
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哲学系。1998年9月,政法学院更名为法学院,下设法律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哲学系归入人文学院。1999年4月,法学院成为具有管理实体性质的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是2003年11月在法律学系的基础上组建的,原隶属于法学院的
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归入公共事务学院。
2015年12月13日,厦门大学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加入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
2020年6月,发起并加入法学教育创新联盟。
学院简介
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不仅拥有独立的办公楼和教学楼,而且建设有标准化的案例教学讨论室和
多媒体教室以及教师工作室。
厦门大学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法学图书资料,并引进开发了若干种重要的中西文电子期刊数据库。1998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该分馆目前已被批准为
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7人,其中教授33人,副教授2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1人,约占教师总数的84.5%。在师资队伍中,学院共有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 1人,入选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8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2人.
学院现拥有法学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国际法学为
国家重点学科,民商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为
福建省重点学科。“
国际经济法与台港澳法研究”、“国际经济法与
海洋法研究”和“国际
法律制度、两岸法律问题及和平发展研究”先后获准列入国家“
211工程”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重点建设项目,法学学科获准列入“
985工程”建设项目。近年来,厦门大学法学院立足于
国际法及民商法等特色和优势学科,不断充实和提升其他后发学科的教学科研力量,整个学科建设呈现出了有梯次的均衡发展态势。
有多个重要实验教学和科研平台:厦门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
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律
历史学、财税法学等9个教研室,此外还建立了
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罗马法研究所、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并成立了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此外,还有罗马法研究所等23个院批研究机构。建有多个重要实验教学和科研平台:设有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
知识产权培训(
福建省)基地;“财税金融法制法治研究中心”、“立法研究中心”等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创新平台和福建省哲学人文社科基地“国际经济法研究中心”;参与2011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近4年在《
中国社会科学》、《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发表论文16篇,发表CSSCI收录论文324篇,国外刊物发表论文121篇;出版著作57部。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定期连续出版的学术刊物有《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国际经济法学刊》、《中国海洋法学评论》、《
东南司法评论》、《
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及《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等。其中《国际经济法学刊》入选CSSCI学术数据来源集刊。2016年9月公开期刊《现代法治研究》第1期发行。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0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7项,其中教育部社科优秀成果奖
二等奖2项,
三等奖3项;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3项;
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2项。
在国际合作交流方面,法学院已与欧美日韩及台湾地区的25所知名法学院签订了正式合作协议;与
哈佛大学、
西北大学(埃文斯顿)、
康奈尔大学、
美国华盛顿大学(
西雅图)、
纽卡斯尔大学(英国纽卡斯尔)、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目前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国际化学术交流体系与文化。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赴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习交流连续超过90天的研究生有61人,境外来本院交流学习的有93人。
法学专业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的学科专业,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提出,要求高校法学本科的法学教育既要学习理论知识,又要培养学生分析及处理法律实务案件和实际解决纠纷能力。因此,我们在注重培养学生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的同时,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实际运用能力。法学专业的师资队伍,不仅包括专业精深的法学教师,还包括从实务部门邀请的有经验的师资,为学生开设实务课程。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学生辩论队享誉海内外,在Willem C.Vis国际商事模拟
辩论赛(英文)、Jessup
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英文)、WTO模拟法庭辩论赛和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英文)等多项全国性和国际性专业大赛中屡创佳绩。参赛队员曾于2006、2011年两度获得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诉状世界冠军,2014年获得中国第十二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冠军,2012年获得Willem C.Vis国际商事模拟辩论赛(
维也纳)反方诉状世界季军,2013年获得(ELSA)WTO模拟法庭辩论赛反方最佳诉状冠军。我院学生在课外学术和专业竞赛中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先后荣获“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特等奖和
三等奖各1次。
2020年6月17日,
天津大学举行首届中国高校法学教育创新研讨会暨
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五周年座谈会,发布《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成立倡议书》。在教育部高教司指导下,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我国“新文科”首个联盟)正式成立。厦门大学法学院为此次法学教育创新联盟的发起单位之一。
办学条件
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法学院大楼占地办学10000多平方米,基建面积8235平方米。不仅拥有独立的办公楼和教学楼,而且建设有标准化的案例教学讨论室和
多媒体教室以及教师工作室。
厦门大学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法学图书资料,并引进开发了若干种重要的中西文电子期刊数据库(包括LEXIS-NEXIS数据库)。1998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该分馆已被批准为
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
学科体系
截止2020年12月30日,在校本科生550人;硕士研究生230人,全日制
法律硕士407人,非全日制法律硕士205人,在职法律硕士39人;
博士研究生190人;国际硕士生21人,国际博士生17人。学院秉承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有机统一,立足于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批准入选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创建“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和“国内-国外合作培养”机制,设立国际化班。进一步优化了课程体系,拓展和发挥教学实践基地的作用,为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创业能力提供了充分的平台保障。学院学生在WTO
模拟法庭竞赛、Philip C. Jessup
国际法模拟法庭
辩论赛、“联合信实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
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全国高校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名仕杯”
福建省高校模拟法庭辩论赛等专业比赛中屡获佳绩。
学院以“知识报国”为已任,努力以自身的优势与特色为中国法律实践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中央政府
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国际法学科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法司提供了大量的专家咨询意见,被该司评价为“堪称学术研究机构与政府决策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典范”;
财税法团队为国家税务总局提供涉外税收法律实践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获好评。
海洋法学科提供十余项重要政策要报被中央办公厅、外交部、交通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采纳。立法学团队为国家与省、市立法提供立法咨询意见,深受好评。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与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立足国家与地方的战略需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言献策,成果显著。为地方法治与行业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依托
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持了大量地方立法的起草与评估工作,经常性地为各级立法部门提供咨询服务;依托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
软法研究中心,积极参与地方社会治理工作;依托厦门大学
公证法律与自动化研究中心为行业法治建设提供服务。许多教师通过承担课题的方式,为福建省及周边省份地方法治建设建言献策,通过担任省市人大和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法律顾问以及挂职为地方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立法和决策咨询。利用地处
台湾海峡前沿的地缘优势,密切跟踪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形势,经常参加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交部等部门组织的专题调研和咨询,为中央地方涉台立法和决策咨询做出贡献。
在国际合作交流方面,法学院目前与
欧洲、美洲、
大洋洲以及亚洲地区共27所世界知名高校法学院签订了正式合作协议,其中与包括英国南安普顿大学、
米兰大学、
马斯特里赫特大学等11所高校法学院联系密切,定期开展学生交换等活动。2016年至今,学院招收来自
西班牙、
加纳、
孟加拉国等世界各地的外籍学生共39人;接收来自
意大利、
德国等各国的国际交流生共52人;派出学生赴境外交流访学共347人,其中本科生142人,硕士生153人,博士生52人;目前学院在读外籍学位生共37人,在读港澳台学位生共28人;派出教师赴境外开展访学考察、进行课题研究、参加国际会议等共202人;邀请外籍专家学者来院开设讲座40余场;接待境外高校与合作机构来访团组60余场,总人数逾160人;成功开设
马耳他大学中国法春令营、特里尔大学中国法
夏令营、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暑期研修班、
厦门大学国际大学生
知识产权夏令营、马可•波罗—郑和国际海洋法律与政策暑期班等国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