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性征收意味着政府虽然可以管制私有财产,但如果走得太远,则会产生征收效果,应当给予补偿。国内相关研究虽已进入以理论观照实践的阶段,但管制性征收理论研究本身稍显薄弱。本论文集是近年来刘连泰教授及其学生在
美国征收法领域着力耕耘的部分成果,从管制性征收历史发展及其判断标准、管制权与征收权的关系、公用以及公正补偿等角度切入,较为全面地勾勒了美国法上管制性征收理论的基本图景。
刘玉姿 山东莱芜人。先后毕业于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分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吕振羽刘连泰教授合译《活的原旨主义》。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