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相自幼聪颖好学,对《
元史》有着深入的研究。
乾隆六年(1741年),他通过州试选拔成为拔贡,并进入
国子监深造,随后被任命为
武英殿校书。不久之后,他转而成为
琉球官学的汉语教习。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潘相在
顺天府(现今北京)的乡试中获得成功,考取
举人。三年后,即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他通过会试及殿试,最终成为
进士,并被指定为山东
福山区知县,同时负责管理
龙口市和
泗水县的事务。此后,他的职位不断晋升,先后担任
曲阜市知县和
濮州知州。在每个任职的地方,潘相都致力于农田建设和教育工作,关心贫困人群,奖励德行高尚者,禁止
迷信活动。他对案件的处理公正,能够解决疑难案件,确保无辜的人不受冤枉。
乾隆三十九年,面对清政府镇压
王伦起义时的大规模杀戮行为,潘相极力劝阻,使得超过一百名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得以免于死刑。当有人诬告濮州三千人参与邪教并意图叛乱时,潘相冒着个人声誉受损的风险,日夜奔波前往
巡抚营地,澄清谣言,防止军队进攻,从而保护了当地居民的安全。在
濮州遭遇严重干旱的一年,潘相采取措施,禁止官员和商人利用灾情牟利,并开放州县的储备
粮库,发放粮食救济灾民,保障了人民的生活稳定。乾隆四十三年,潘相因家中丧事返回家乡守孝。两年后,也就是
乾隆四十五年,他被重新委任为云南昆阳州
知州。然而,由于对官场生活的厌倦,他很快便辞去了官职,选择退休回家。
潘相的作品丰富多样,涵盖了历史、哲学等多个领域。他的主要著作包括《琉球入学见闻录》
曲阜县志《澧志举要》《周易尊翼》《尚书可解辑粹》《毛诗古音参义》《春秋尊孟》《春秋比事参义》《春秋应举辑要》以及《周礼撮要》等。这些作品不仅记录了他的生活体验,也反映了他对当时社会现象的看法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