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乡位于中国台湾屏东县东南部,是台湾本岛最南端的山地乡,北临
狮子乡、
台东县达仁乡,东滨太平洋,西邻
车城乡,南接
满州乡。面积181.83平方千米,人口为4,865人。
牡丹乡早期为排湾族牡丹社、高士佛社等社的活动范围。1874年,
日本借口1871年漂流至此的琉球人被生蕃杀害,因而出兵攻打台湾,是为
牡丹社事件,使得清廷开始重视
恒春半岛及台湾后山地区。荷西时期的番社户口表记载了现今牡丹乡境内的Sdakj(四林格)、Catseleij(茄芝莱)、Kous-kous(高士佛)、Mat-saran(牡丹湾社)等部落,表明牡丹乡在荷西时期可能早已为外人所知。自清领时期起,牡丹地区被划属“番界”,清领时期的牡丹虽然已是
归化生番,但至清末仍未纳入行政管辖,而系被分于恒春下番十八社内。直至1874年发生牡丹社事件以后,境内的牡丹、高士佛等社名方始多次出现于官方文书中,而牡丹社事件及日据时期的四林格事件,亦成为境内各部落受到官方注意的主要因素。
日据时期,牡丹地区仍属蕃地,其先后曾分别由恒春厅蚊蟀支厅、阿厅恒春支厅及
高雄州恒春郡管辖,牡丹地区的茄芝莱、牡丹、高士佛、八瑶、牡丹湾及四林格等部落各有设置警察官吏驻在所及派出所,负责行政、教育、警政及产业指导等工作。1945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改为“村”,牡丹地区成立石门村、牡丹村、东源村、旭海村、高士村、四林村等6个村。1946年,高士佛社警察官吏驻在所改名为“牡丹分驻所”,并移至石门村,同时于该村设乡公所为行政机关,10月正式成立牡丹乡,属高雄县恒春区。1950年10月,调整行政区域并撤废区署,牡丹乡改隶屏东县。
本乡位于屏东县东南方,接
中央山末段,东依太平洋、西接
车城乡、南邻
满州乡、北与
狮子乡及
台东县达仁乡接壤。全乡面积约182平方公里,是台湾最南端的少数民族乡。境内山势绵延,海拔皆在一千公尺以下,以牡丹池山最高。另外,有牡丹溪、女仍溪、竹社溪在石门村汇合,经车城乡注入
台湾海峡;其溪水终年不干,沿岸平原适合种稻及瓜果,是本乡的经济命脉。因地处低纬度,气候炎热,夏雨冬干。但海拔较高之处,冬季仍有局部性小雨。而每年十月至隔年四月则是特有的落山风季节;五月至九月又为台风季节,常常影响
经济作物的种植。
牡丹乡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文化设施,包括牡丹湾、旭海温泉、牡丹水库、东源森林游乐区、旭海大草原、东源水上草原、石门古战场、哭泣湖等。此外,还有牡丹社事件纪念公园、牡丹社事件故事馆、佳德谷植物园区、旭海渔港、阿壹古道、旭海观音鼻自然保留区等文化设施,以及牡丹山、东源湿地、女仍山、观音鼻、高士佛山、四林格山等自然景观。
牡丹乡下辖的行政区划包括石门村、牡丹村、东源村、旭海村、高士村、四林村等6个村,其中石门村为乡
行政中心。各村内可能有数个部落,如大梅部落(Pungudan,外茄芝莱)、石门部落(Tjuqaciljai,顶茄芝莱)、中间路部落、下牡丹部落(Sinvaudjan,牡丹)、上牡丹部落(Varalji,妈唠喇)、东源部落(Tjuljasuaq,外麻里巴)、旭海部落(牡丹湾)、高士部落(Kuskus,高士佛)、八瑶部落(Padriyur)和四林部落(Cinaqi,四林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