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卦,又名习坎、习赣,是《
周易》六十四卦之一,《周易》通行本第二十九卦,帛书本第十七卦。卦辞曰:“有孚,维心亨,行有尚”,象征重重陷阱险阻。
坎卦 ,坎下坎上,主坎客亦坎。“坎”为水,阳爻陷入阴爻,象征陷阱、险陷。此卦上下皆为坎,两坎相重相叠,可谓险上加险,困难重重。然而“险”能害于事,亦能利于人。面对重重陷阱险阻之际,只要不失诚信,內心亨通,便险陷可履、艰难可除,强调谨慎守恒之德。
历代易学家对《
周易》多有注释,因此也产生了不同的见解。如坎六三中的“险且枕”,《
说文解字》提出“枕”为“沈”,指“陵上滴水”“深坑积水”;《
周易集解》引
虞翻注,训“枕”为“止”;又引
干宝注,训“枕”为“安”;《尚氏学》认为“检”“枕”同义,指内外俱受检制。”
卦名
此卦有二名:一为习坎,帛本亦作习坎、习赣,《
彖传》《
象传》皆如此写;一名为坎,《序卦》《
杂卦传》皆如此写。按《
周易》常例,卦名前不加其他的字,唯独坎卦因为险难重重,所以特加“习”(重叠之意)字以名之。然八经挂重卦后,其他七卦卦名不变,则此卦亦当与彼相同,故仍以称坎为是。
坎卦,上卦和下卦都是坎卦,坎象征水,所以这一卦也称为坎水卦。坎卦的特性是险,一阳爻陷入二阴爻之中,现在两坎相重相叠,就是一个险上加险、困难重重之象。
甲骨文中的“坎”作“凵“,《
经典释文》记载:“坎,本亦作陷,京、刘作欿。险也,陷也。”《
说卦传》提出“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序卦》说“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程颐《程氏易传》说“阳居阴中则为陷,阴居阳中则为丽。”
《周易·序卦》中记载:“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按照《卦序》记载,坎卦之前为大过卦。象征大为过甚的事物不能终久过甚,过极必险,所以象征险陷的坎卦紧随其后。
卦辞
卦辞原文及译文
卦辞,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尙。
译文:坎卦象征着重重陷阱和险阻:若以诚信之德维系心灵,也能亨通。勇敢前行会得到人们的赞赏和崇尚。
哲学解读
坎卦 ,坎下坎上,象征“险陷”。《序卦》:“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卦辞主于勉励,说明面临重重险陷之际,只要不失诚信,就能排险涉难,前行可获嘉尚。坎卦下三爻均失位,故爻辞凶;上三爻皆当位,其爻辞无凶。“险而有凶”与“险而无凶”各占一半。坎卦二五爻皆阳,阳为实,引义为诚信,而诚信是亨通的前提。《彖》说:“维心亨,乃以刚中也。”
程颐说:“阳实在中,为中有孚信,维心亨,维其心诚一故能亨通。至诚可以通金石,蹈水火,何险难之不可亨也。”李镜池在《
周易通义》中提出“孚”为俘虏,“维”为维系。坎卦的深义即险能害于事,也能利于人。从坎卦的卦爻辞中可见古人对待险陷的态度是积极而乐观的,一要“行险而不失其信”,二要“以
常德市行,习教事”。险有“天险”“地险”,古人观象取法于天地之险,然后设险“守国”,于险难之中“行有尚”而“往有功”,故《
彖传》说:“险之时用大矣哉。”
彖传原文及译文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译文:《彖传》说:习坎,意思是重重险陷,就像水流进陷穴不见盈满。行走在险境而不丧失信实,就能使內心亨通,这是由于阳刚居中不偏;努力前行必被崇尚,说明往前进取可建功勋。天险高远无法升越,地险山川丘陵难以逾越,国君王侯于是设险守护国境:险陷之时的功用是多么宏大啊。
“重险也,水流而不盈”用来解释“习坎”的含义,意思是指上下坎两“险”相重,若水流陷穴、不能盈满。《
周易集解》中引
陆绩曰:“水性趋下,不盈溢崖岸也。”《尚氏学》中提出:“水流若盈,则非坎矣;既曰‘坎’则不盈也。”“行险而不失其信”指二、五阳刚居中,是行险不失信之象。《周易集解》引荀爽曰:“谓阳来为险而不失中,中称信也。”“刚中”也指九二、九五阳刚各居上下卦之中,与前文“行险而不失其信”一起解释卦辞“有孚,维心亨”。《周易集解》引侯果曰:“二、五刚而居中,则心亨也。”“往有功”用来解释卦辞“行有尚”。《程氏易传》中提出:“以其刚中之才而往,则有功,故可嘉尚;若止而不行,则常在险中矣。”“险之时用大矣哉”用来总结前三句列举的“天险”“地险”“王公设险”,从“用险”的角度赞叹“坎险”之时的弘大功用。《程氏易传》记载:“高不可升者,天之险也。山川丘陵,地之险也。王公,君人者,观《坎》之象,知险之不可陵也,故设为城郭沟池之险,以守其国,保其民人。是有用险之时,其用甚大,故赞其‘大矣哉'。”
象传原文及译文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译文:《
象传》说:水流叠连而至,象征重重险陷;君子因此持久保持令德美行,反复熟习政教事务。
这里的“洊”,《尔雅·释言》解释为“再也”,
王弼《
周易注》:“相仍而至”,也是“叠连”,用来解释坎卦上下坎均为水之象。《程氏易传》记载:“两坎相习,水流仍洊之象也。”“教事”,《
周易正义》解释为“政教之事”。这是说君子观坎之象,悟知守德行当如水之长流不息,行教事当如两坎相受、时时熟习。《程氏易传》提出:“君子观坎水之象,取其有常,则常久其德行”“取其洊习相受,则以习熟其教令之事。”《
象传》则从道德方面指出,战胜险难还要心怀诚信之德,以“常德”来行事,以常德来“习教事”。
爻辞
卦之初为尾,卦之上为首,阳爻为九,阴爻为六。
初六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译文:初六,在重重险陷中,又陷入坎中的坑中,这真是凶险啊。《象传》说:面临重重险陷有落入陷穴深处,说明初六违失履险之道必遭凶险。
习意为重,指坎坎相重。窞指小而深的坑,一说“坎”为坑,“萏”为两坎,上穴下臼都是坑。初六在坎底,处在坎之深处,如坎中还有小坑。初既失位,所以称之为“失道”,又于险中入于“窞”中,应于六四,故曰“失道凶”。君子之慎在“不贰过”,初六处坎深极险之处,因失位而“失道”,则必“凶”。
九二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译文:九二,坎水之中有凶险,只能于险情中谋求小得。《
象传》说:于险情中谋求小得。这是因为九二没有足够的力量出于险难之中。
九二以阳居阴,失位无应,且九五也陷于“坎中”,无力为援,只能乘初比三,然初、三均失位,故曰“有险”。九二以刚处中而与初、三相比,此二爻皆力小,故只能“求小得”。九二陷于坎险之中,上则又入于坎,下则援助之力不足,无力自出其险,故不能出于坎险之中。
六三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译文:六三,来去都会陷入坎险之中,凶险难安,因为他深陷入坎水的陷坑之中,处于这种境地,即使是有才能,也不能使用。《
象传》说来去都会陷入坎险之中,最终也不会有功效。
来之,意为来往。六三以阴居阳,失位无应,身处两“坎”之间,,出则有“坎”,居则亦“坎”;枕意思是深。进退入于坎中之坑穴,且来往皆遇“坎”险,纵然是有力也是徒劳而已,故曰“勿用”。从卦象看,如果将九二看作险,那么,六三的位置就是险而又险,而且陷于深险之中。“且”有加强和转折的语气,所以根据卦象和语境推测,《
经典释文》解释“枕”为“沉”。而且,从后一句辞“入于坎窞”来看,也是顺承了“深”义,即陷而至于“深”,深而入于“坎窞”,则凶而不可用,故曰“勿用”。
六四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译文:六四,一樽薄酒,两簋淡食,用朴拙的瓦缶盛物,从窗口递给受难的人,最终不会有过错。《
象传》说:一樽薄酒,两簋淡食,六四接近刚阳中正的九五之君。
樽是酒器,簋为食器,坎互为颐,有坤象、食象。坎为酒,坤为器,艮为食物。九五陷于坎险之中,六四“用缶”将“樽酒簋贰”从窗户纳入,内结其诚,外尽臣道,故“终无咎”。刚柔际指六四之柔与九五之刚相交、相亲之间。六四于重险之时,居多惧之地,比五而承阳,又近于九五之君,有亲近九五之情。九五也深陷于坎险之中,故六四以“樽酒”“簋贰”“用缶”而“自牖纳约”。描绘出六四内结其诚、外尽臣道的忠贞形象,也让人们感受到他不畏险难、竭尽臣道的高尚品德,故虽有险象环生,却终于“无咎”。按《
周易》通例,“四多惧”,而坎卦的六四却于险陷之中无惧,这在《周易》中是一个可贵、可敬的特例。
九五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译文:九五,陷坑尚未填满,小丘已经整平,没有灾祸。《
象传》说:陷坑尚未填满,“小丘”的中正之道尚不能
光大集团。
“坎”为水,水流,“盈”为满溢,“祗”亦写作“提”,意为安,既,语辞。此句意思为水不满溢,既安且平。九五爻处坎水之中,又处艮(与六三、六四爻合成)止之上,故说坎不盈。又因其处中正,故取安平之象。九五处于重重险情,虽处中当位,然下无所应,上下皆险,故平复险情的能力不大。坎有险陷,九五为君,有救世济民之志,故取丘之土以填坎陷。但是,坎坑未填满,丘土已平,虽其志可嘉,而力却不及。
上六
上六,系用徽𬙊,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上六,被绳索网缚,囚置在荆棘丛中,三年不得解脱,有凶险。《
象传》说:上六违失履险正道,凶险将延续三年之久。
《
经典释文》中提到,三股日“徽”,索名。上六以柔居险之极,所陷至深,犹如被细缚囚置于“丛棘”中的牢狱,三年不得解脱,故“凶”。爻辞“三岁”,
王弼认为含有“险终乃反”之义,指出上六“囚执置于思过之地”“自修三岁,乃可以求复”。《周易折中》也认为“如悔罪思愆,是谓得道,则其困苦幽囚止于三岁矣。”
郑玄说:“上六乘阳有邪恶之罪,故缚以徽缰,置于丛棘,而使公卿以下议之。其害人者,置之圊土而施职事矣,以明刑耻之。能复者,上罪三年而赦,中罪二年而赦,下罪一年而赦。不得者,不自思以得正道,终不自改,而出诸圜土者杀,放曰凶。”
程颐在《程氏易传》卷二提出“上六以阴柔而居险之极、其陷之深者也。以其陷之深,取牢狱为喻。”
总论
坎卦大意是说明谨慎行险的道理。卦辞主于勉励,说明面临重重险陷的时候,只要不失诚信,內心亨通,就能排险涉难、前行可获嘉尚。坎卦讲的处险之道,强调在摆脱困境时“心”和“行”的相互配合,诚存于心并且付诸行动就能由险而通。摆脱困境有两种方法。一是要有刚健之德、不懈的毅力,体现在九二、九五中。九二“求小得”,九五“祗既平,无咎”。二是以和柔之道,察知时务,以谐和刚强,这便是居处当位、承比九五的柔爻六四,它能“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故“终无咎”。反之,初六居不当位、柔居刚位,六三及上六以柔乘刚,皆失处险之道,故或“勿用”或“凶”。爻以有应援为佳,而坎卦六爻皆无应援,亦是坎上加坎之意。他卦敌应不好,但是对于坎卦,刚爻敌应亦佳。坎卦经文不但言处险之道,同时包含如何防险于未然,即观此坎卦能心知险而警惧设防、常备不懈。
坎卦中
六爻都没有提到“吉”,主要从正反两方面设诫。其中四阴爻除六四柔正承阳、慎处险境获得“无咎”外,余三爻多呈凶象。初六柔弱处重坎之下,深落陷穴致“凶”;六三阴柔失正,来去均不能出险,终难施用;上六阴处险极,被细缚幽囚,“凶”延“三岁”。至于二、五两阳,刚健居中,是本卦平险排难的希望所在。尽管两爻并未能彻底脱出险陷,但九二在“慎求小得”中不懈努力,九五于“铲平小丘”后继续发奋,卦辞“行有尚”,《
象传》说“常德行,习教事”的意旨在这两爻中,尤其在九五中,得到较深刻的体现。《坎》卦“行险”的义理偏重建立在阳刚信实的基础上,强调谨慎守恒之德,如此险陷可履、艰难可除。
争议
坎九二
在解释坎九二的“小得”时,
北宋程颐在《程氏易传》卷二中提出“二当坎险之时,陷上下二阴之中,乃至险之地,是有险也。然其刚中之才,虽未能出乎险中,亦可小自济……是所求小得也。君子处险难而自能保者,刚中而已。刚则才足自卫,中则动不失宜。”李镜池在《
周易通义》中提出,“坎”为坑,“小得”指打到鱼,此句意为冒险下坑以求打到鱼。
坎六三
在解释坎六三中的“险且枕”时,《
说文解字》提出“枕”为沈,指“陵上滴水”“深坑积水”。《
周易集解》引
虞翻注,训“枕”为“止”。《
周易集解纂疏》释为“安其菑,利其危”。《周易集解》又引
干宝注,训“枕”为“安”,并提出“安忍以暴政加民而无哀矜之心”。
马其昶《重定费氏学》据《释文》“‘枕’
文言文作‘沉’”谓“沉者,没也”,以“枕”为“沉”。《尚氏学》据《
经典释文》“郑、向本作‘检且枕’”,并据《
释名》“检,枕也”之训,认为“检”“枕”同义,“仍承‘来之坎坎’言,言内外俱受检制。”
坎六四
在解释爻辞六四中的“樽酒簋贰,用缶”时,魏王弼在《
周易注》卷三中提出“处重险而履正,以柔居柔,履得其位,以承于五。五亦得位,刚柔各得其所,不相犯位,皆无馀应以相承比,明信显著,不存外饰。处坎以斯,虽复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乃可羞之于王公,荐之于宗庙,故终无咎也。”但是
朱熹在《周易本义·上经第一》提出,此句应读作“樽酒簋,贰用缶”,“贰”为“副”或“助之”,意指六四爻为九五爻之“副”或“助”。
在解释“纳约自牖”时,
朱骏声在《六十四卦经解》卷四提出:“牖,穿壁以木为交窗,在室西南。古者一室一户一牖,饮食宾于堂。荐酒食者,不从户而从牖,简约愈甚也。礼简而情笃,故无咎。”
北宋程颐却认为“纳约”为进言取信之义,“牖”,即窗,比喻开通达明。他在《程氏易传》卷二中提出“纳约,谓进结于君之道。牖,开通之义。室之暗也,故设牖所以通明。自牖,言自通明之处,以况君心所明处……谓人臣以忠信善道结于君心,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闻一多、李镜池则训”约“为取,训牖为土狱上的窗,意思是俘虏被关在地牢中,只从“天窗”取食。
坎九五
清惠栋在《
周易述》卷二中发挥
虞翻之义提出“体坎互艮,坎流艮止,故流而不盈。水性平,故坎为平。京房、许慎都认为禔,安也……既安且平,水之德也。五得位得中,故其象虽不盈而有安平之德,为无咎也。”对于“祗”的解释,王弼在《周易注》卷二中解释为语辞。程颐在《程氏易传》卷二中提出“祗”为抵。郑玄在《释文》中提出“柢”为“坻”,意思是小丘。李镜池在《周易通义》中提出此句意思是陷阱未填满,小山头却锄平了。
出处
坎卦出自《
周易》通行本第二十九卦,帛书本第十七卦。《周易》,亦称《易经》或者《人易》,简称《易》,
儒家尊之为“群经之首”,玄学、
道家崇之为“三玄之一”。《周易》相传大约于
商朝之际,
周文王姬昌所著,目前学界一般认为其出现至成熟当在
西周初年至
春秋中叶。《周易》是“六经”之首,与《
连山》《
归藏》合称为“三易”。
通行本《周易》,包括《
周易风水》和《
易传》两部分。《易经》内容包括六十四卦卦象、卦辞、爻辞。每卦
六爻,六十四卦为三百八十四爻。即有六十四卦辞、三百八十六爻辞;《易传》是对《
周易》所作的解释。共有十篇,即《》上下、《象》上下、《系辞》上下、《
文言》《序卦》《
说卦传》《
杂卦传》。又称《
十翼》,大约于
战国末期经多人之手陆续写成,它以《易经》框架结构为表现形式,提出了一个包括天道、地道和人道在内的、关于自然和社会普遍规律的哲学
思想体系。《
周易》按照流传时间可以分为古易、汉易、
魏易、唐易、明清易、近代易、现代易。按流派划分,可分为儒门易、
道家易、筮术易等。在
儒家论《易》的历史过程中,又有象数派和义理派两个主要的派别。
卦爻辞的出现使《
周易》成为卦形符号与语言文字相结合的一部特殊的哲学著作。自此就形成了汉代易学家称之为《
周易风水》的部分。到了汉代,又将《
易传》并入,最后才形成了《周易》。现存《易传》共七种十篇,又称为“十翼”,即《系辞上》《系辞下》《上》《彖下》《象上》《象下》《
文言》《序卦》《
说卦传》《
杂卦传》。十翼的创作宗旨均是在解释《
周易风水》的大义,但各有侧重点或特定的角度,故《易传》是研究《易经》的重要资料。
对于《
周易》其性质,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卜筮书,二是哲学书,三是历史书。其现存主要版本有两种,通行本与
马王堆汉墓帛书本。影响最大的通行本有魏王弼注本、唐孔颖达疏本,即《
周易正义》、宋朱熹《
周易本义》本。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基出土的帛书《
周易》与传世各家《易》本均有不同,是现存最早的别本。《周易》不仅对
中国哲学、数学、文学、
中医学、经济、法治、美学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还远播海外,国际学术界对于《周易》的研究已基本覆盖传统
人文科学概论及
社会科学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