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陈乔枞(1809一1869)撰。乔枞父
陈寿祺,专为汉儒之学,博览精识,乔枞承家学,于
同治元年(1862)撰定是书。
皮锡瑞《
经学通论》评说:“其博采古说,有功今文。惟其书颇似长编,搜罗多而断制少,又必引
郑君为将伯,误执古说为今文,以致反疑
伏生违弃初祖。如:
周文王受命
周公避居之事,皆低伏生老记忆不全。亦有未尽善者”。皮氏此评公允。前有《叙录》一篇,志列汉代传今文尚书诸儒甚详,然也有误。如
鲍宣《
汉书》本传,只称其“好学明经”,只称其以《鲁诗》教授,皆不言传《
尚书》;
黄琼、
黄琬《
后汉书》本传也没论其有受《尚书》之事;甚至因
杨彪少传家学,而及其子
杨修;因
荀爽曾著《尚书正经》,而及其兄子
荀悦,皆无确据,属臆测推断之言。其他如
桓谭、李□、
樊英、
韩说、
井丹、
刘珍、
徐防等,皆应列之八通经表,不应人此。《史记·舜本纪》载焚浚井一事,又因《论衡·吉验篇》也有是言,以为《论衡·书解篇》于书家独举
欧阳姓公孙,是
王充治欧阳《尚书》之明证。其说也近武断。释《舜典》上“纳于大麓”说:“
王肃注《
尚书》云:‘麓,录也’。肃好与郑立异,古不从郑君书注‘人山代木’之说,而训为大录”,乔极不知宗罗泌飞路史发挥》引《
尚书大传》郑注云:“山足曰麓,麓者录也。古者天子命大事,命诸侯,则为坛国之餐,尧聚请候命舜陆位,居摄政天下之事,使大录之”,
郑玄此注与王肃注合,故武断说“肃好与郑玄异”。俞正缓《书大麓义》驳斥郑玄注《大传》释“麓”为“录”,宋翔风《尚书略说》又以“大录”为
文言文说家,去汉遐远。足证郑确有“麓,录也”之训,而乔纵说误。但全书摭拾宏富,征引也称略备,间有已按断义,也可供研究者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