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少谷
已故台湾地区政治人物
黄少谷(1901年7月24日-1996年10月16日),男,中国湖南南县麻河口乡人,1924年加入中国国民党,已故台湾地区政治人物。
黄少谷早年曾在南县第二高级小学、长沙明德中学求学。1923年,从北京师范大学肄业后即参加国民革命,后赴英国留学。回国后一直在军界、政界任职。1948年任国民党中宣部部长、1949年任“行政院秘书长”,去台湾后历任总裁办公室秘书主任、“行政院”副院长。1958年任“外交部长”,1960年出任“驻西班牙大使”,1979年任“司法院”院长等职。
1996年10月在台北医院病逝,终年95岁。黄少谷生前爱国爱乡,兴建湖南省南县方谷学校,捐款设立方谷基金南县奖助学基金会,及投资南县县城通往麻河口的方谷大桥。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黄少谷于1901年生于湖南省南县麻河口镇,早年就读于南县第二高级小学、长沙明德中学。
从政经历
黄少谷于1921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1923年肆业于国立北京师范大学。1924年加入中国国民党,任《世界日报》编辑、总编辑。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黄少谷接办《国民晚报》。
1927年,在西北军政治部主任李大钊的引荐下,赴西安冯玉祥西北军任职。早年曾任国民革命军第2集团军司令部秘书、处长、秘书长。抗战时期历任行政专员,军委政治部第3厅厅长、副部长。
1944年,中国国民党军事系统报纸《扫荡报》成立有限公司,实行报社企业化,黄少谷担任总经理兼总社社长。
1948年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并当选“立法委员”。
1949年,任“行政院秘书长”,去台之初任蒋介石办公室秘书主任。
1950年,再度出任“行政院”秘书长,后兼政务委员。1954年升任“行政院”副院长。1958年任“外交部长”。1960年出任驻西班牙“大使”。1963年被聘为“南京总统府”“国策顾问”。1966年5月复任“行政院”副院长。1967年2月兼任“国安会”秘书长。1976年被聘为“总统府”资政。1979年6月改任“司法院”院长。1987年4月离职。
晚年经历
黄少谷1987年退休,寓居台北市。晚年思乡之情愈切,想回乡探访,但年事已高,未能成行。从1992年开始,黄少谷夫妇在家乡投资新建了方谷大桥、方谷水厂和方谷学校。方谷学校现有各类用房35栋,是一所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综合学校。同时,设立了方谷基金会。方谷是取黄少谷、侯淑方夫妇姓名最后一个字合成。
1996年10月16日,黄少谷在台北医院病逝,终年95岁。
社会活动
黄少谷生前爱国爱乡,关心家乡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曾委托其子女捐款1150万元,兴建湖南省南县方谷学校,又捐款173万元设立方谷基金南县奖助学基金会,及投资1600万元兴建县城通往麻河口的方谷大桥。
参考资料
博爱永存——寻访黄少谷故居.南县人民政府.2024-03-25
黄逖非遗体昨火化(图).新浪网.2024-03-13
《扫荡报》.中国大百科全书.2024-04-08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从政经历
晚年经历
社会活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