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直隶州是
明朝时期隶属于
陕西省平凉府的行政区划。在清朝期间,固原直隶州划归
甘肃省平庆泾固化道管辖,同时陕西提督亦在此地驻防。
同治十二年(1873年),固原州升格为直隶州,其辖区包括平远县(今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和
海原县(今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民国成立后,全国开始实施“废州改县”政策,固原直隶州随之被改制为甘肃省的
原州区。经过时代变迁,该地区现已发展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的
固原市。
在清朝同治十二年(1873年)固原州升格为直隶州时,其管辖范围包括了
平远县和海城县两个县份。这一行政区划的设置一直持续到民国时期的行政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