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是浙江省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共浙江省委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发展历史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11月,原名为“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浙江省妇女联合会”。至2008年5月,共召开过十二次全省妇女代表大会。
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
省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主要职责
省妇联的主要任务是:
(一)坚持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省委、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指示和决定,团结、动员全省妇女投身
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指导全省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三)调查研究全省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妇联反映,提出建议。
(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学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五)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荐、输送妇女人才,促进妇女参政。
(六)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华侨和海外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加强合作,维护世界和平。
(七)承担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推动
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八)承担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九)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组织结构
领导机构
党组书记、主席:王文娟;党组成员、副主席:
张丽萍;党组成员、副主席:
童丽君、方颖;副巡视员:
沈建新;党组成员杜爱芳。
机构设置
浙江省妇联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有4个直属单位:
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浙江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省妇联网络新媒体中心)、
浙江女子专修学院、《家庭教育》杂志社。
办公室(妇女研究室)
综合协调机关各处室工作;负责妇联调查研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重大问题、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机关秘书、信息、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稿和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全省重大活动、会议的安排组织;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各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指导;研究编撰
浙江省妇女运动史;联系省妇女研究会。
组织部
调查研究全省妇女组织情况,指导妇女组织建设;协助管理各市妇联领导班子,指导县、乡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了解各条战线培养选拔女干部情况,发现、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制订妇联干部
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妇联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妇联团体会员工作,联系省妇联团体会员和女性社会组织;负责机关人事管理、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绩效工资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宣传部
调查研究全省妇女思想状况,指导妇联系统的宣传工作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指导妇联系统网络新媒体工作,推进网上“妇女之家”、网上妇联组织和妇联系统网络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省妇联宣传工作,承担指导省妇联网站、微信、
新浪微博等建设;负责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与民主党派及港澳台地区妇女组织知名人士的联谊工作;接待来访的各国妇女代表团。
妇女发展部
调查研究城乡妇女发展状况;承担全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和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动员城乡妇女投身创新创业活动,参与推动妇女创业服务平台和基地建设;参与对加快发展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低收入妇女的帮扶工作。
权益部
调查研究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妇女儿童的呼声和要求;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进行宣传、推动和监督执行;推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负责省妇联信访工作,对重大而典型的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解决;承担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调查研究家庭建设状况,指导妇联系统家庭文明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培育家庭文明新风尚,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参与儿童少年工作的社会协调监督,参与特殊儿童群体的关爱服务工作;开展
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工作,联系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承担全省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妇女职业能力培训等工作;编辑、出版、发行《
家庭教育:中小学版》杂志;承接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和家庭建设的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开展妇女理论与实践研究;完成浙江省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浙江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开展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各类公益服务;开展
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开展女性社会组织培育和联络工作;承担浙江省妇女联合会网络及新媒体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有关婚姻家庭指导、法律咨询、妇女创业就业、国际交流等具体事务;完成浙江省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市单位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州市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