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祚
明末时期的历史人物
刘熙,男,刘纯仁之子,武进西营刘氏第九世。明末政治人物。江苏武进人。明崇祯八年(1635年)任兴宁市知县。在任七年,曾主持编修兴宁县志》六卷。后升浙江省御史
人物生平
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举人
崇祯八年(1635年):授广东兴宁县知县。
十二年(1639年):敕封文林郎,有敕命二道。
十四年(1641年):举卓异,考选浙江道监察御史
十五年(1642年):巡按湖广。募得壮丁数千人。
十六年(1643年):九月张献忠部队攻陷永州市被俘,不降,绝食,题绝命诗于永阳驿壁。遭虐杀于长沙宁乡县。
十七年(1644年)恤赠正议大夫、资治尹、大理寺卿,谥忠毅,谕祭谕葬。敕建、入祀四忠祠,于广东兴宁、湖南善化县、宁乡县建专祠。有制命一道、谕祭二坛、谕祭文二道。赵申乔作《重建长沙刘忠毅公祠碑记》。
爱新觉罗·弘历四十一年(1776年)奉旨赐谥忠烈。
政绩
广东兴宁知县任上,有奸民吃钩吻而诈胁人财物,熙祚审后令赎罪者须多服断肠草,不问是否因此致死,草渐减少而弊病也终止。加强县边关隘防卫,“在邑先后七年无一贼犯境”。
主修《兴宁县志》六卷。崇祯十六年二月抵岳州,檄诸将分防江浒,偏、郧阳区巡抚联络形势,稍壮声援。流寇马守应澧县常德市,土匪甘明扬助之。熙祚率部至常德,阵斩甘明扬。五月还长沙市。桂王、惠王、吉王南逃,命中军王永图率兵护行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自己返永州市拒守断后。
刘壁(刘浑成子 刘大实孙)字恩贡 崇祯壬午任湖广岳州通判。闯寇乱,委壁监军,同参将黄朝宣、贾威等破贼于洞庭湖,屡捷,升汉阳知府。未之任,闯寇攻岳州,各官逃散,唯壁与巡按刘熙祚坚拒三月。城中粮尽,城陷被执,挟至长沙逼降。不屈,严刑苦勒,至死骂不绝口! (详见民国确山县志)
死节
崇祯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张献忠攻陷长沙,据桂王宫殿。张遣骑兵急追,九月十九日夜三更于过永州三十里地之茅栗铺被俘,绝食并题绝命诗于永阳驿壁。执至长沙宁乡县,张献忠叱令跪,不屈,唾贼大骂。贼怒,去衣引锯,熙祚骂愈厉。张令已投降而相识者多方劝降,熙祚怒骂益甚。群殴凌虐,胸割舌,倒曳两足随地拖行,自殿曳至端礼门,口鼻耳目皮肤尽烂裂。熙祚惟厉声求死,贼故意缓之。明军进逼宁乡市,张献忠喊说:“此疆项必不为老子用者。”遂被杀害于长沙府宁乡县文庙中。
绝命辞
二律一绝:
倥偬军旅已逾年,家室迢遥久别颜。岭北骷髅惊作垒,湖南省宫殿倏成烟。鹃血不沾无冢骨,乌啼偏集有狐田。死生迟速皆前定,坚此丹心映楚天。故园隔别又经年,今颜非复旧时颜。山川草木俱含泪,虎旌旗尽作烟。老妇漫劳寻蝶梦,儿孙切莫种书田。弘化碧非奇事,留取孤忠向九天。人逾五十不为夭,一世功名今日了。精忠血喷九霄空,万古乾坤终不老。对句五联:
生趣稍浓贻羞天下后世,死关能断留馨宗党子孙。刀锯在前鼎在后莫谓可忧可怵,天地在上鬼神在旁惟有勿惧勿挠。义肝烈胆自有生时天赋已定,忠君报国从学问中体勘得真。临难日有一分儿女情便缩颈不前,见危时有十分忠义念始指肝可剖。白刃可蹈,青史堪传。
家庭
祖父:刘应时。岁贡生,五举乡饮大宾。
父:刘纯仁。万历二十年进士
兄弟:刘永祚刘绵祚
从兄弟:刘光斗刘汉卿
妻妾
正室:彭氏,敕封孺人。光禄寺署正阳彭尚德之女。无侧室。
子女
皆正室所生。
长子:刘晋蕃(1610年-1676年),崇祯十五年举人
次子:刘升允(1612年-1634年),邑生。
三子:刘渐逵(1616年-1639年),邑庠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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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政绩
死节
家庭
妻妾
子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