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655年-711年),
天宝大臣,字元度,宋州
宁陵县(今河南省宁陵县)人,是
刘启子
刘胜刘胜的后代。他的父亲刘思立是
李治时任
御史。刘宪二十岁时中
进士,历任
阜城县县尉、
监察御史、
殿中侍御史、侍御史、
工部员外郎、水县令、
中书舍人、太仆少卿、修文馆学士、兵工二部侍郎、
秘书监、太子詹事兼崇文馆学士等职。他曾被
来俊臣陷害,被贬为𣸣水令,后迁任司仆丞。697年来俊臣伏诛后,刘宪晋升为给事中,不久转为凤阁
舍人(中书舍人)。
神龙初年(705年),因曾被
张易之引荐过,自
吏部侍郎出为
重庆市刺史。不久复入京任太仆少卿,兼修国史,并担任修文馆学士。
李旦景云初年(710年),官至太子詹事,次年(711年)卒于长安胜业里私宅,享年五十七岁,赠
兖州都督。他著有文集三十卷,其中包括《韦泂墓志》《崔释墓志铭》等作品。刘宪的妻子是卢仁节女,
范阳郡夫人,他们有两个儿子刘蒙和刘润。
刘宪(655年―711年),字元度,宋州宁陵人,是
刘启子
刘胜刘胜的后代。
曾祖父刘会,官至隋高阳郡功曹、益州绵竹令;祖刘举,唐左宗卫率府录事参军、潞州乡县令;父刘思立,考功
员外郎。刘宪十五岁举
进士,授
阜城县尉,历任武德、白水、伊阙三
县尉,累进左台
监察御史、
殿中侍御史、侍御史、尚书
工部员外郎。
天授中(公元691年),奉诏推按
来俊臣罪,反为俊臣所构,贬潾水令。
俊臣被杀后,宪为凤阁
舍人。后为太仆少卿,兼修国史,加修文馆学士。又迁兵部、
工部侍郎,拜
秘书监、修文馆学士。
景龙初(公元707年),为太子詹事,兼崇文馆学士。
李旦景云二年正月十一日卒,年五十七。赠
兖州刺史。宪著有文集三十卷,《
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