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1953年2月,经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将
吴川市第九区的
南三岛划归雷东县管辖。 1958年9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雷东县,并将雷东县并入
湛江市郊区管辖,10月14日正式合署办公。 1992年7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湛江市
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
1952年1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报中南军政委员会转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将
东海、
硇洲岛两区从湛江市郊区划出,设置雷东县,隶属粤西行政公署领导,县址设在东海岛的东山圩(现
东山镇政府所在地)。
1958年9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雷东县,并将雷东县并入
湛江市郊区管辖,10月14日正式合署办公。
1992年7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湛江市
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