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男,
汉族,1966年2月出生,
通渭县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2年2月消息,经中共
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孙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1992年7月至2011年10月,
中国农机院工作,历任工程中心副主任、规划发展部部长、院长助理等职务;
2020年8月17日,
云南省纪委监委宣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孙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月3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贪污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孙赟作出逮捕决定。
2021年1月30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孙赟(正厅级)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贪污、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一案,由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2年2月消息,经查,孙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四个意识”,纪法底线失守,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职务升迁,拉关系、找门路,搞政治投机;政治品行恶劣,授意他人搞匿名恶意编造举报;胆大妄为,对抗巡视;违反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严重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乘坐头等舱、公务舱,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任人唯亲、排除异己,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借用他人房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资金购买高档保健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私产,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大搞利益输送。
孙赟其行为已违纪,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贪污、行贿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