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民族艺术学校,创办于1997年,是一所艺术类国家级重点
中等职业学校,位于
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08-58号,被
中原地区社会经济调查部评为“中国社会信誉学校”。
沈阳民族艺术学校隶属于蒲公英集团,是一所集舞蹈表演、
音乐表演(
声乐、
器乐)、戏剧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专业为一体的艺术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主校区坐落于
沈阳市皇姑区,占地面积24278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在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建有占地面积16131平方米,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的分校区。先后被
辽宁省创造力开发专业委员会评为“辽宁省创新教育实验基地”,被共青团辽宁省委评为“最佳形象学校”,被
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中国社会经济调查部评为“中国社会信誉学校”。办学二十多年来,高考升学、入伍就业优势显著,办学水平及各项成绩在同级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1997年,沈阳民族艺术学校正式成立,标志着这所艺术类学校的诞生。1998年,校长
吴文鹏首次率团走出国门,出访
俄罗斯。1999年,学校实现了“三校归一”,职业中专转变为普通中专,进一步优化了教育资源,提升了教学质量。
2002年,学校被评为“
辽宁省十大最受欢迎的民办学校”,举办主题为“走向辉煌”的五周年校庆。2003年,学校被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2004年,清原教育基地奠基,被评为省级示范学校,成立蒲公英实验小学、蒲公英实验幼儿园、成立
蒲公英教育集团。
2008年,该校参加了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演出。次年,学校首次参加全国
桃李杯舞蹈大赛,并获得民间
民族舞蹈女选手
三等奖。并于2010年参加
2010年广州亚运会、
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开、闭幕式演出。
学校的骨干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学生730人,专业教师60名。民艺舞蹈专业连续十多年高考升学成绩优异,为国家艺术类重点高等院校(例如
北京舞蹈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等)输送了众多优秀的舞蹈艺术人才。民艺舞蹈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任职于各大知名文艺团体(例如
东方歌舞团、中央民族歌舞团、上海青年舞团、上海歌舞团等)。
音乐表演(
声乐、
器乐)专业,沈阳民族艺术学校的特色专业,旨在全面、系统个性化的培养具有规范的艺术表演能力、扎实的理论基础、优秀的综合素质,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艺术人才。音乐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国内享有盛誉的艺术家、教授及国际知名的外籍音乐专家。音乐专业以升学为主要培养目标,大部分毕业生考入国内、国外大学继续深造,还有部分同学被输送到部队、地方文艺团体工作。
沈阳民族艺术学校的重点专业,以升学为主要培养目标,参加高考的全部学生获得艺术类高考专业加试合格证,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戏剧表演专业培养了众多艺术人才,部分学生考入
北京电影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以及
中国戏曲学院等中国重点艺术院校继续深造,还有部分学生被地方、部队等艺术团体录用。
沈阳民族艺术学校的精品专业。学校与
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
国铁集团杂技团及
浙江省杂技团、南京杂技团、
黑龙江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杂技团等省市专业团体签订合作协议,落实人才定向输出,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
沈阳民族艺术学校创建有文化教学楼、专业教学楼、专业排练厅、多功能音乐交流厅、琴房、画室、多媒体教室、实训剧场、
模拟高尔夫球场、网球场、足球场、
田径场、篮球场、
羽毛球场、毽球场、3D影院,以及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健身器材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进出校门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保障同学们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实行“校长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并形成了校长领导下由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顾问委员会,对学校有关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协理的决策机制,以及在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由三大系统(决策执行系统、建章立制系统、监督检察系统)构成的学校管理运行机制。
学校本着“一切为了孩子,成人成才成功”的办学宗旨和“恪守规则,遵循规律,诚信负责”的办学理念和“依法治校、以德治校、专家治校”的管理理念,取得了突出的办学成绩,先后被
辽宁省教委确定为“九五”和“十五”期间, “辽宁省创新教育实验基地”,被共青团委命为“最佳形象学校”,被
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被
中原地区社会经济调查部评定为“中国社会信誉学校”。
沈阳民族艺术学校坚持走联合办学道路,先后与
北京舞蹈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群众艺术馆、沈阳杂技团、大连歌舞团、
俄罗斯第七艺术学校、美国好莱坞电影学院、
新加坡国际教育发展中、韩国金泉高等艺术学校等签署了联合办学协议。
沈阳民族艺术学校自创办以来,学校获得了多项荣誉。例如,2002年被评为“
辽宁省十大最受欢迎的民办学校”,2003年被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国家重点
中等职业学校”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