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沆
明朝官吏
李希沆(生卒不详),字鼎武,明朝陕西庆阳业乐镇(今庆阳市花池县悦乐镇悦乐村)人。明天启四年(1624)举人崇祯五年(1632)进士
正文
李希沆,天启四年(1624)中举人,崇祯五年(1632)进士,任黄冈市知县,清廉公正,胆识过人。曾主祀问津书院祭孔大典,与萧继忠论学,屡过访赋诗,赠答。尊师重教,明末,战乱中力保问津书院不受损失,为明代最后一位主持问津书院祭祀的地方官吏。明崇祯十二年(1639),十二年正月,济南市告陷,清兵北抵兖州。二月,清兵入墙子岭、青口山。李希沆进言:“圣明御极以来北兵三至。已已之罪未正,致有丙子;丙子之罪未正,致有今日。语言侵犯了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掌兵部事的杨嗣昌,帝怒,李希沆遭贬职,削减俸禄。
历任兰阳知县、给事中、山海巡抚、都察院左佥都御史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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