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潘郡
南潘郡
南潘郡,中国唐朝时期的行政区划,始建于
李隆基
天宝
(742年),由
潘州
改设。郡治位于
茂名县
(今广东
高州市
),下辖茂名县、南巴县(今广东
茂名市
电白区
观珠镇
大衙村)和潘水县(今广东高州市
分界镇
)。南潘郡的辖境大致相当于今
茂名市
、电白区、高州市、
吴川市
等地。
李亨
乾元
元年(758年),南潘郡被改回潘州。
正文
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为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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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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