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潘郡
南潘郡
南潘郡,中国唐朝时期的行政区划,始建于李隆基天宝(742年),由潘州改设。郡治位于茂名县(今广东高州市),下辖茂名县、南巴县(今广东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大衙村)和潘水县(今广东高州市分界镇)。南潘郡的辖境大致相当于今茂名市、电白区、高州市、吴川市等地。李亨乾元元年(758年),南潘郡被改回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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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为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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