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是
江苏省人民政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起草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督促实施。
(二)推动多元化
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省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省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统筹规划全省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省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
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
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省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省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
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
培训规划。
(九)领导省体育总会,负责全省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宣传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组织体育领域法制教育和行政执法、
行政复议等工作。
群众体育处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
竞技体育处
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指导竞技体育训练和省优秀运动队的业务管理、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重大国际、国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训科医管一体化和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考核、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省优秀运动队训练、竞赛和建设工作。
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协调青少年业余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青少年国际、国内体育比赛参赛工作。
体育经济处(体育产业处)
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负责机关并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经济财务工作;制定和实施体育基本建设规划,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承担体育事业综合统计、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体育彩票发行和公益金使用;负责管理局系统及省优秀运动队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业务处(行政审批处)
拟订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宏观管理、指导全省竞赛工作,负责举办、承办省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以上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反
兴奋剂管理工作;编制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体育科研工作和省优秀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的文化教育工作;承担一级及以上裁判员综合管理、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审批和申报、运动项目纪录审批和申报工作;负责全省体育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和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
人事处(对外合作交流处)
拟定体育人才发展规划草案;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审等工作;协调运动员的
社会保障工作;对局领导兼任国家级、省属社团职务提出任职建议;负责安全保卫和扶贫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和出国(境)人员政审、援外工作;负责局系统统战、侨务、少数民族工作;负责本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人才流动服务的协调、指导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训练中心
江苏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江苏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
江苏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江苏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
江苏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省体育产业研究院)
江苏省国际体育交流中心
江苏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江苏棋院(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江苏省体育信息中心(省体育文化中心)
现任领导
获得荣誉
2020年6月11日,被江苏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省级机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