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是中信出版社2014-3-1出版的书籍。
内容简介
与你共赴那无常人生的,有爱人,也有仇人。
爱人在逐渐老去,仇人也长出了皱纹。
林特特继畅销书《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后,讲述小人物小人生的又一力作。
漫漫一生何其长,爱人与仇人都在教我们成长。
这本讲述许多小人物的小故事的书,不同于说教与指点人生的心灵鸡汤,但却如每个人的平凡人生一样,总在闪现一些不平凡的爱恨与坚持。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是每个人的理想,可漫漫一生何其长,爱人与仇人都在教会我们成长。全书共分五章:“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每一个大人都是小孩变的”“世界上那些最亲近的别人“水泥森林里终究相遇”“白马总在黑夜抵达”。分别讲述与爱情有关的事,与成长有关的事,与亲情有关的事,有城市生活有关的事,以及与人生梦想有关的事。
作者简介
林特特,本名杨颖,安徽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做过教师、编辑。在《中国青年报》《外滩画报》等多家媒体开设个人专栏。写作源于总结癖,总结源于恐惧——人、事、风景,用笔记下仿佛就铁板钉钉,不会溜走、谁也抢不走。写作源于无能为力,试图用这种方式一再回到生命中难忘的现场,重温、反省、篡改结局。
目录
第一章: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第1篇/怀念你,还是怀念一种可能性
第2篇/说与不说又怎样
第3篇/错过彼此太多次
第4篇/不是每个梁兄都能正视英台的女儿身
第5篇/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第6篇/怨妇和泼妇都在加速
第7篇/那个弃你的人,那个渡你的人
第8篇/摔碎的结婚照里也有过爱情
第二章:每一个大人都是小孩变的
第1篇/时光与凉席都已陈旧
第2篇/长大后的作业交谁批阅
第3篇/忽然黎明也老了
第4篇/每个孩子都会自己长大
第5篇/决裂不了的骨肉
第6篇/我们为什么没成为舞林高手
第7篇/那个女孩教他的事
第三章:世界上那些最亲近的别人
第1篇/侠女也有劣根性
第2篇/让敌人幸福地生活
第3篇/对付婆婆的博弈论
第4篇/活得像个负数
第5篇/活到老,比到老
第6篇/咸货难换糖果
第7篇/恨你不像我女儿
第8篇/爷爷没有看见的事
第四章:水泥森林里终究相遇
第1篇/你们没走一样的路
第2篇/孤单的人究竟可不可耻
第3篇/乙肝这根芒刺
第4篇/甲之桃花源,乙之疯人院
第5篇/PS美女的画皮人生
第6篇/相亲对象的底细
第7篇/你得有个伴儿
第8篇/谁先拥抱谁先输
第9篇/六十岁后做“北漂”
第10篇/把两个城市煮在一起
第11篇/三五年后才明白
第5章:白马总在黑夜抵达
第1篇/送你一匹马
第2篇/谁与你共赴人生无常
第3篇/忘了唱歌的人
第4篇/不能更不快乐
第5篇/仁者的背叛
第6篇/对三毛的歉意
第7篇/一张“艺术人生”的高脚凳
第8篇/一周一点爱恋
编辑推荐
与你共赴那无常人生的,有爱人,也有仇人。爱人在逐渐老去,仇人也长出了皱纹。继《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触动都市人心、畅销图书市场后,林特特娓娓再道尘世中人的故事与坚持:漫漫一生何其长,爱人与仇人都在教我们成长。连谏黄佟佟闫红、艾小羊倾情推荐。
文摘
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玫玫的情敌,瓜子脸,梳两条麻花辫,辫梢总搭在锁骨下的两寸处。
那时,大学校园里只有情敌一人坚持麻花辫的造型,所以,在食堂、操场,或是林荫道上,只要看见麻花辫子闪过,玫玫的心就会抽紧——情敌来了。
一切都缘于当时的男朋友。
男朋友是玫玫的师兄兼老乡,他亲手把玫玫接入大学的门——不到一个月,两人陷入热恋,不到两个月,情敌就堵在了玫玫教室的门口。
那天,穿白裙子、梳麻花辫的情敌赢来玫玫男同学的一片口哨声,可她却径直走向玫玫,厉声说:唐玫,你破坏了我的幸福。
教室里顿时安静,玫玫手足无措,哭着去找男朋友。
他解释,情敌是他的同班同学,暧昧过,却还没进展到男女朋友——是赵玫的出现将暧昧打回原形。
当年,刚上大学的玫玫被同系的情敌师姐折腾得够呛:
上自习,情敌总出现在玫玫和男朋友常去的教室。
看电影,总能在出口或进口处与情敌相逢——而她总高傲又鄙视地看玫玫一眼。
系里有活动,情敌总联合其他师姐,与在座所有人大声谈笑,把玫玫晾在一边。
学生会竞选,玫玫表现得再出众,情敌也有办法四处打招呼,死活不让她出线。
当时当地,玫玫觉得被挑衅,她开始反击:
她苦心经营爱情,一碰到情敌就秀恩爱。
她努力和每个人搞好关系,直到把男朋友的同学都拉入自己的阵营。
她次次考第一,每学期拿一等奖学金,学生会终于主动邀请她加入。
她载歌载舞于每一场系办、校办的晚会上,有时甚至和情敌同台。
也许没有情敌,赵玫的大学生活就不会那么丰富多彩。
她的好人缘、好成绩,她得的那些奖项,她参加的每一场比赛,都因和情敌赌气,变得寸土必争。
玫玫后来回忆那段时光的爱情,反倒没什么印象。
男朋友在他毕业后的第一个春节与玫玫分手,而那时,玫玫正忙着考研,因为情敌升学在本校研究生院。
玫玫给我看情敌的照片。十几年了,她还没有忘记情敌。
那是一次大合唱。玫玫站在第二排左侧第二位,情敌站在第一排右侧第四位。照片上,两人的面孔都只有指甲盖点大,她们穿着一式的印着活动名称的黄色大T恤,如果不是两条麻花辫,我真的看不出情敌和玫玫有什么区别。
玫玫在一旁等着我对情敌的评价,我敷衍她:“看起来很一般。”她仿佛有点失望:“噢,这张不清楚,其实她本人挺漂亮的。”
我后来才注意到这就是玫玫对情敌的态度。
她提起情敌,结束语总是情敌“其实”如何如何——“其实挺漂亮的”,“其实挺优秀的”,“其实挺多人追她的”。
玫玫说得诚恳,丝毫看不出有一丁点儿敌意或醋意。
或许时间让她淡忘了?可是又不像。
起码好几次在KTV,我听玫玫说过同样的话:“我至死不唱《麻花辫子》,也不许你们唱。”
每当此时,我都想说,要是你不提,谁又会想起《麻花辫子》这样的老歌呢?
玫玫和情敌邂逅于地铁。
那天,我走进办公室,发现玫玫坐在转椅上,转椅被她拖得离办公桌有一丈远。
她焦躁地翻报纸,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一会儿又把报纸扔到一边,站起来走一圈。等她终于消停,在我面前坐下,她说:“我今天遇到情敌了。”
我吓了一跳,看着她。
她说,情敌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和玫玫的儿子差不多大。
情敌穿烟灰色大衣,系红色掺金线围巾,烫卷发。
情敌不见得比大学时代胖,脸上的妆却有些浮,腰也明显粗了。
情敌的眼神有点木,不再黑白分明,要不是情敌的女儿梳着两条麻花辫,轮廓依稀有情敌当年的影子——“我都快认不出她了!”
“她怎么变得这么老……”玫玫像文艺版祥林嫂,一遍遍重复。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她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都孩子他妈了,你还指望能怎么样……”
玫玫看起来有点落寞。
半晌,她很文艺腔地说:“我们都老了。”
她的神态怪可笑,又怪可怜,我走过去拍拍她,我只听说老情人见面会生出许多感慨,没想到老情敌重逢也会如此感叹。
“你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在和她比。”玫玫说。
我知道。
我知道,赵玫和情敌比已经成为一种惯性,从学生时代持续到现在,她升学、找工作,无一不是以情敌的作为假想敌;我知道,她经常浏览校友录,登录前男友所在的班级,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看有没有情敌的最新消息。
情敌一直是玫玫的假想敌,是她青春期最深刻的记忆。起码玫玫和我提过不下15遍情敌的故事,每一次玫玫提起情敌,都神采飞扬,似乎自己还是少女,有姿色争风吃醋,有力气争强好胜。
玫玫的心理很微妙,她不希望情敌过得很差,因为那是她的对手。她也不希望情敌过得很好,最起码不能比她好。
现在玫玫发现情敌老了,她仿佛在情敌的身上第一次看出自己不再年轻。
于是,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很久没提起情敌。
我在地铁上,翻《红玫瑰与白玫瑰》,突然想到玫玫和情敌的故事。
也许再次见到红玫瑰的不是振保,而是雪玫瑰,白玫瑰也会伤心。
每个年轻又好胜的女孩,都曾有过一个或更多的假想敌。她可能是你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也可能是你最势均力敌的对手。她是你的影子,你是她的镜子。她盛开,你也正当花季,她衰败,你离凋零也不远,所以你惦记她,其实只是惦记自己。
我给玫玫发短信,可是她一直没有回应。
媒体推荐
林特特的文字,清雅干净,平和的安详里,像晾晒一匹散发着纯棉气息的布帛,看似平淡,却是安静的研磨,对生命、生活、爱情以及人性冷暖,缓缓流淌里,陡然间,心就被拎了起来,陡然间的泪下潸然,兜转的,已不是这世事万千,而是,再也无法触摸的内心。
——知名女作家,电视剧《门·第》编剧连谏
特特是才女,而且是我最喜欢的那种才女,漂亮温柔坚定机智绝顶聪慧,但绝不咄咄逼人,难得毫无厉气,她非常聪明地选择了从非常小的角度切入生活,在温暖明丽的文字里修行,既渡己又渡人。
——知名作家黄佟佟
林特特是个少见的明白人,她懂得快刀斩乱麻,擅长三下五除二,她的世界,因为有序而雅洁,因为理性而铮亮,就像一间阳光充盈的屋子,走进去,总有一种清明节的愉悦。
——知名作家闫红
林特特是一个送信的使者,用文字敲开每个人心中不常开启的那扇门。此次,她送来的是与青春、温暖、记忆、忘怀有关的信件。
——自由撰稿人艾小羊
序言
许多年前,我在江边一座小城读大学。
自大一始,至大三结束,我都活在一个女孩的阴影下。
她是我的情敌,高我一级,单名一个“艳”字。
她也确实长得艳丽,艳而不俗,因为她始终梳着两条麻花辫子。
这在烫发、卷发、染发横行的大学校园,成为她的标志。
她曾在我的必经之路一食堂、浴室、自习教室分别堵过我,也不说什么,只是用她艳丽的身姿、不屑的眼神,反衬我、打量我。一次,她甚至来到我的寝室—_二我的一个室友是她曲里拐弯的老乡,她们略带夸张地说笑,我强装镇定躺在上铺看书,直至她走,用眼角余光目送她的辫梢在寝室半掩的铁门处滑下一段优美的弧,我握紧的拳头才松开,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对峙”。
这个故事,后来加工成《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坦白地说,这么多年,我从未忘记过她。
我的大学生活,因她变得硝烟四起,也因她变得五彩缤纷。
在那个最需要假想敌的年纪,和她比,挑战、应战….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出现,所以每分每秒都不松懈;每当我看到一对麻花辫子由远及近,我就如刺猬亚科机警地竖起刺,用最短时间调整状态势必要呈现最好的自己。
慢慢地,我竟迷上这个游戏,这迷恋反映在我日后的文字里。
我写过诸多两人一组的故事,他们在密不透风的关系中对峙、博弈一
手足、爱人、母女、婆媳,同学、同事、朋友,甚至……一个人和他分裂的自己。
我常在故事中制造出一个狭小的空间,由主人公A逼迫主人公B进入,而后,我站在透明玻璃房外,看他们搏斗、挣扎,做出各种极端反应,我只旁观,做些记录。
没有人会最后胜出,在我眼中,最亲密的关系,简单地分,爱人或仇人,都是敌视而共生。
此如,我熟悉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成长路上不自觉争夺父母有限的资源,夺得的份额决定了她们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人,她们最终成为的人,又最终决定在彼此生活中提供何种帮助;
比如,我的一个朋友和她的前男友,她的一切,爱好、专业、品位都是前男友的复制粘贴版,她恨他,却不得不承认,他是“那个渡她的人”:
又比如,我的邻居,一对养母女,女儿终生在寻找亲生母亲,养母终生在阻挠,可养母去世十年后,女儿解释自己的脾气、习惯时,还常说“我像我妈”,“妈”即养母。回到情敌艳。
我五彩缤纷、充满斗志的大学生活在大三结束,因为艳毕业了。
与她相关的那段感情也随之结束。
时间久远,我不太清楚两者有无关系,我只记得,没有艳的大四,很寂寞,再没有狭路相逢,再没有寸土必争,考研前一天,我放弃了,因为怯场,如果艳在,我绝不会。
所以,我至今怀念她,怀念那对麻花辫,我们曾经互为影子;我始终觉得,有一天,我们可以坐下来,放下“恩怨”,话话青春。
后来,我写故事,我总在故事里将爱人和仇人画等号,反之亦然。
他们对峙、博弈、共生、互利,争斗、争夺、依赖、依存。
其实,这就是我理解的人类亲密关系的实质。
本书的大部分故事基于以上基调。
年轻时,我常想,每两个人之间就有一场博弈;现在,我想说的即是那些故事的结局:每一场博奔都会和解,因为谁和你博弈,谁自始至终陪伴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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